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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南通市海門區標志性建筑 供圖 CFP
本文為《中國審判》雜志原創稿件
文| 本刊記者 朱雅萌 通訊員 張美芳
“全國優秀法院”“全國法院黨建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法院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改革示范法院”“江蘇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進集體”“人民滿意政法單位”……一項項榮譽記錄著江蘇省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干警們立足審判職能,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生動實踐。近年來,海門法院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以科技為翼、以法為尺、以情潤心,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更加高效、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務,為奮力譜寫“強富美高”新海門現代化建設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撐和服務。
01
科技賦能
“施主任,您聽說了嗎?我們法院的法拍房有數字人當講解員了。”剛走進辦公室,海門法院執行局書記員小李就迫不及待地和同事分享這個新鮮事。
“可不是,我昨天在某大網絡司法拍賣平臺的司法拍賣頻道看到了,那數字人講解得頭頭是道,從房屋結構到周邊配套,連瑕疵說明都講得清清楚楚。”海門法院執行局指揮中心副主任施繼業放下手中的卷宗,接過話茬:“要是放在以前,我們為了介紹一套法拍房,得來回跑好幾趟,現在可好了,數字人直接‘上崗’,效率提高了不止一倍。”
這是發生在施繼業辦公室的日常對話。言語間,海門法院數字化建設的成果躍然眼前。在某大網絡司法拍賣平臺,這位依托自然語言處理及大數據技術誕生的數字人講解員智能助手,已成為一名小有名氣的“網紅”。“以前看圖片,總有種‘霧里看花’的感覺,現在有了數字人帶著‘實地’看房,心里踏實多了。”一位參與過法拍的買受人說。
據了解,數字人講解員能自動抓取權屬信息、區位優勢等關鍵數據,經法院審核后形成透明化信息鏈。其不僅能介紹房屋的基本情況,還能精準解析瑕疵說明與評估報告,讓潛在買受人足不出戶即可完成深度了解。從“人跑腿看房”到“數據跑路展示”,從“單向公告告知”到“智能交互答疑”,數字人講解員的引入不僅是一次技術升級,更是司法為民理念的具象化實踐。在某起房產拍賣中,數字人講解使咨詢量提升了40%,成交周期縮短近一半,生動詮釋了“科技+司法”如何讓資產處置更高效、更親民,讓人們看到了數字法院建設給司法拍賣帶來的便利。
在第七屆中國“法研杯”司法人工智能挑戰賽上,海門法院“全場景智能輔助系統”斬獲“法律大模型場景創新應用”一等獎。這一榮譽的背后,是海門法院深耕人工智能司法應用的扎實實踐,也是科技賦能司法的有力證明。
記者了解到,在技術架構方面,全場景智能輔助系統創新采用“雙輪驅動”模式,一方面,構建法律知識圖譜,將海量的法律知識進行系統化、結構化梳理;另一方面,運用檢索增強生成技術,確保智能問答等更加精準。在審判實踐中,“輔助閱卷”功能成為法官的“得力助手”,“筆錄精簡”“庭審回溯”功能則有效減少了書記員的庭審事務性工作,大大釋放了書記員的工作效能。
“這是訴服e空間的使用說明,注冊完成后您可以與法官實時在線交流,了解案件進展。”“這是要素式起訴狀的二維碼,您可以根據糾紛類型選擇下載填寫。”……在海門法院立案大廳內,經常會聽到工作人員耐心引導。
“到立案庭工作以來,我見證了海門法院的電子訴訟應用工程從‘有’到‘優’的跨越式發展。全方位數字化訴訟服務模式不僅改變了傳統的立案模式,也在重塑司法為民的服務理念。”海門法院立案庭法官周海云說,“在線立案的完善不僅大大降低了訴訟成本,也讓立案信息做到了全程留痕,可追溯。針對老年人涉訴情形,我們堅持‘線上+線下’雙軌并行,在推廣電子訴訟的同時,保留老年人易于接受的傳統司法服務方式,讓老年人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是否運用網上立案、在線保全等無紙化技術,為特殊群體提供個性化服務,確保司法服務‘一個都不能少’。”
此外,海門法院的數字化建設并非孤立的技術疊加,而是構建起了全鏈條、多維度的數字司法生態。在訴訟服務端,“支云庭審”打破了時空限制,讓身處異地的當事人能夠通過手機“面對面”解決糾紛;在審判執行端,全流程無紙化辦案覆蓋了98%的民商事案件,電子卷宗隨案生成率達100%;在城鄉基層治理端,“融合法庭”下沉轄區23個街道村社,內嵌江蘇“微解紛”等多元化解平臺,將司法服務延伸至基層治理末梢……
數字法院建設是貫徹落實數字中國戰略的重要舉措。《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審判工作的意見》指出,深入拓展數字化司法應用場景,推動智能化司法應用,以數字化、智能化推動審判流程、訴訟規則、司法模式變革。從訴訟服務“云端辦”到審判執行“無紙化”全覆蓋,從司法拍賣“數字人講解”到智能系統檔案“中間庫”管理,海門法院以技術破局,讓公平正義在數字浪潮中加速前進。
“科技不是冰冷的工具,而是溫暖的‘橋梁’,連接著司法與人民。”海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杜開林在談及數字化建設時,目光中充滿了堅定與期待,“我院將繼續以數字之力深耕司法沃土,在科技與法治融合的道路上步履不停,構建更加完善的數字法院,讓公平正義以更可見、可感、可及的方式傳遞給每一個當事人。”
02
執行亮劍
5月19日,在海門法院內,兩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關聯案件順利完成案款發放,從“保全凍結”到“案款到賬”的“零換乘”體驗,獲得了當事人的好評,他們紛紛表達了對法院工作的認可與感謝。據悉,這是海門法院首次通過“執前扣劃”制度完成的案款發放,體現了“調解智慧”和“執行溫度”。
2020年4月,某建筑工程公司與某教育科技公司簽訂《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2021年4月,某建筑工程公司與某教育科技公司名下的全資子公司某建筑產業公司簽訂《裝修工程合同》,兩合同均約定以結算總價的5%作為質保金,竣工驗收3年后付清,后上述工程分別于2020年7月和8月完成驗收。后經某建筑工程公司多次催要,某教育科技公司和某建筑產業公司均未能履行付款義務,某建筑工程公司就兩筆工程款分別訴至海門法院。
案件審理中,某建筑工程公司就兩筆工程款分別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法院據此對某教育科技公司和某建筑產業公司名下銀行存款賬戶等進行凍結。盡管承辦法官庭后對雙方進行多輪調解,但雙方主張的金額仍舊相差數萬元,調解陷入僵局。同時,某教育科技公司還對于款項的支付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認為其需履行的款項已被法院凍結,不愿再額外用其他賬戶的錢款進行支付,也不愿意因本案成為被執行人。某建筑工程公司亦不愿意先解封、再回款,但希望能在法院調解下盡快收回款項,早日解除賬戶查封,恢復正常經營。
先解封還是先付款?一時間,調解陷入“錢到賬再解封”與“不解封就沒錢付”的僵局。
如何妥善高效化解這一矛盾問題?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加強立審執協調配合推動矛盾糾紛執前化解的工作指引》中的保全財產直接扣劃的有關規定給辦案法官提供了新思路。經過執行局與民一庭法官針對案款劃扣方式進行協調與溝通,承辦法官通過“執前扣劃”方式撬動了雙方的調解僵局,雙方達成了一攬子解決合同項下全部糾紛的調解框架,并迅速達成了具體的調解協議,由法院在被告已保全的兩個賬戶中分兩筆直接劃扣全部待履行款項,交付原告銀行賬戶,扣劃成功后所有的保全措施予以解除。
這樣一來,債務人愿意主動償還債務的資金源自本已凍結、待執行的案款,無須投入額外資金以“此處真金白銀”換“他處真金白銀”,既減少了當事人的資金負擔,也減少了常規進入執行程序、承擔執行費用的波折。在審判、執行部門的協作之下,案款順利發放,最大限度保障了雙方權益。
為切實解決執行難,前不久,海門法院再度亮劍,發起“夏日礪劍”專項集中執行行動。據悉,此次行動共出動干警22人、警車6輛,針對一批群眾反映強烈、長期規避執行的“硬骨頭”案件,通過精密部署、多路出擊,以雷霆之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堅決打擊。
“真沒想到法院這么快就幫我們追回了欠款!”某建筑公司租金案的供應商激動地說,“這筆50余萬元的租金拖了快一年。這次法院干警不僅查出了他們轉移財產的證據,還當場讓對方全額還款,真是解了我們的燃眉之急,太感謝法院了!”
某婚約財產糾紛案件的當事人表示:“之前我們雙方矛盾特別大,擔心執行時會鬧得更僵,沒想到法院干警特別有耐心,一邊給我們講法律規定,一邊規范清點物品,透明公正,最后順利完成交接,沒讓矛盾進一步升級,對這樣的執行方式我們心服口服。”
海門法院執行局局長周旋介紹:“此次行動高效完成車輛扣押、房產騰空、設備查封等任務,精準施策破解了‘隱匿財產’‘情緒對抗’等執行難點,執行到位案款達194萬余元,讓勝訴當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溫度與效率。”
03
協同共治
綜治中心是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的重要平臺,是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載體。2023年8月,海門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就已入駐海門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形成“聯合發力、指導調解、司法托底”的糾紛化解新樣態。
“您的案件爭議不大,可以選擇到綜治中心由調解員進行調解,省時高效還不收取費用。”在海門法院立案大廳,窗口人員熟練地向當事人介紹非訴解紛路徑。
近年來,海門法院與綜治中心高效協作,進一步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指導、糾紛調處、司法確認等全流程服務。數據顯示,2025年以來,海門法院依托“一站式”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化解案件150余起,在離婚糾紛、物業服務糾紛、小額借貸糾紛的非訴解紛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績。
海門法院立案庭有關負責人介紹:“我們定期對各區鎮(街道)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負責人、專業調處工作站調解員、網格員、法律明白人進行專題法律培訓,指導各工作站有效開展調解,進一步提升全區人民調解員業務水平,增強矛盾糾紛化解能力。今年已開展專題培訓5次,覆蓋全區3000余人次。”
在一起撫養關系糾紛中,綜治中心調解員通過“背靠背”調解,穩定雙方當事人的情緒,從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出發,釋法明理,讓雙方在撫養費、撫養權方面達成一致,并簽署調解協議。這起糾紛從受理到完成僅用時2小時,在體現工作效率的同時,更體現綜治中心積極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的工作態度。
此外,海門法院主動與14個專業調處工作站對接,建立案件分流委托、跟蹤反饋、考核評分工作制度體系,以周報的方式定期公布調解平臺具體調解實效,加速制度落地見效。同時,進一步強化法院示范判決作用,對簡單案件形成訴訟預期,促進平臺案件能調盡調。
例如,在處理某汽車減配案件過程中,海門法院通過“示范調解”的方式,由立案庭牽頭,協同消費者權益糾紛調解平臺、價格評估平臺,并邀請車輛技術人員對恢復完整正常的系統進行技術答疑,最終經過兩個多月的協調,使得案件當事人分別與車輛銷售公司、車輛生產公司達成協議。在處理好上述4起買賣合同糾紛后,引導案涉公司積極主動與消費者協商處理,達成和解,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糾紛實質化解。
杜開林表示,下一步,海門法院將始終把司法為民理念貫穿工作全過程,以創新舉措破解群眾訴訟難題,以更實舉措、更優服務,不斷提升群眾司法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轄區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司法保障。
本期封面及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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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判》雜志2025年第17期
中國審判新聞半月刊·總第375期
編輯/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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