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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準格爾旗人民法院干警進村開展調解工作 供圖 內蒙古自治區準格爾旗人民法院
本文為《中國審判》雜志原創稿件
文 | 張霞 韓志新
走進內蒙古自治區準格爾旗曾經粉塵彌漫的礦區,如今無人駕駛卡車在路上穿梭;曾經“種啥啥不長”的砒砂巖上,現在飄起果香。這里正通過技術創新賦能、產業鏈價值躍升和新興產業培育,走出了一條轉型升級的新路。
準格爾旗位于鄂爾多斯市東部,依托資源稟賦和區位優勢,2024年生產總值達1600.4億元,經濟總量、發展速度領跑全區。從“一煤獨大”到“多業支撐”的蝶變中,一些矛盾糾紛接踵而來。
為切實解決矛盾糾紛多發易發領域的突出問題,準格爾旗人民法院始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提高市域社會治理能力,著力打造“百姓事·準法‘Huì’(會——學會,惠——惠民,匯——匯聚,慧——智慧,繪——繪制)”品牌,不斷夯實社會治理根基。
多元解紛顯效能
“有了法官的多方調解,我們礦區才能快速恢復生產秩序。”某煤礦公司負責人為準格爾旗法院龍口人民法庭的工作點贊。
事情要從2024年7月的一個清晨說起。“法官,你趕緊來,出大事了。”這天早上,龍口法庭負責人接到轄區村民和某煤礦公司負責人的電話后,立即趕到事發現場。原來,煤礦裝載機司機本好意幫助村民拖車,卻不慎將村民撞死。死者家屬聚集在煤礦附近,嚴重影響了礦區生產秩序。面對緊急情況,法庭干警先安撫死者家屬的情緒,引導其理智維權,并依托“四所一庭”調解機制為死者家屬提供法律援助。同時,為實時了解糾紛進展,法庭聯合轄區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包村律師事務所組建聯絡微信群。在法庭干警多次入戶走訪和多輪調解后,受害者家屬逐漸打開心結,也接受了某煤礦公司的賠付方案。
該起糾紛的妥善化解是準格爾旗法院運用“百姓事·準法‘Huì’”品牌快速化解糾紛的一個生動事例。今年以來,該院持續釋放多元解紛機制效能,邀請28個調解組織和100名調解員入駐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通過先行調解機制成功高效化解糾紛1542起。
“做人民群眾的工作,必須學會換位思考。”龍口法庭負責人表示,今年以來,該法庭通過先行調解機制化解糾紛150余起。數據的背后不僅是法庭干警過硬的專業能力,更重要的是他們學會了“以心換心”。
“暖企”司法顯擔當
“準格爾旗法院法官經常來園區,為企業員工開展普法講座,員工們受益匪淺。”近日,在一次準格爾旗法院回訪園區企業座談會上,某企業內蒙古分公司負責人頗為感慨。2024年6月,準格爾經濟開發區法律服務中心正式揭牌成立。該院干警依托法律服務中心深入了解園區企業急難愁盼,為企業提供立案、審判、執行等多項司法服務。
“我們涉案金額大,若走訴訟程序,至少得半年,工人和企業都等不起。我們該怎么辦?”此前,法律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接到一個求助電話。2025年3月10日,甲公司與乙公司因出資問題引發糾紛。根據約定,甲公司應按時向乙公司出資1530萬元,然而出資期限屆滿,甲公司卻未履行出資義務,導致乙公司陷入停工停產的困境。
于是,乙公司負責人抱著試一試的心態撥通了法律服務中心的電話。工作人員收到訴求后,立即開啟綠色通道。多輪調解后,甲公司同意賠償乙公司的利息損失,并承擔其經營損失43.4萬元;乙公司則承諾自愿放棄案涉剩余利息損失和經營損失,并撤回出資請求。
“營商環境好不好,企業最有發言權。”在準格爾旗法院院長祁建軍看來,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不是喊出來的,是法院干警始終以一顆“惠企”之心通過一次次用心服務“暖”出來的。
今年以來,準格爾旗法院堅持“每一個案件都是營商環境”工作理念,審理、執行完畢涉企案件5791件,涉案標的額達25.27億元;開辟涉企案件綠色通道,全力壓縮立案、調解、委托司法鑒定評估周期,涉企案件平均審理時長縮短至29.41天。
多方聯動聚合力
“法官,我家情況和同村其他人相似,為什么不能適用征地補償政策?”2024年9月,幾戶村民因土地承包經營權產生糾紛向準格爾旗法院礦區糾紛合議庭干警進行咨詢。干警意識到糾紛涉及民生,立即啟動聯調機制,聯合相關部門組成工作小組。隨后,各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從法律法規、土地征收程序、用地政策及新舊文件適用等方面向村民釋法明理,并通過實地現場走訪還原事實,最終促成糾紛得以實質化解。
2024年1月,準格爾旗法院在市、旗兩級政法委的領導和協調下成立礦區糾紛合議庭,探索形成了“人民調解優先、行政調解補充、市場化調解輔助、司法調解兜底”的多層次矛盾糾紛化解機制。
“單靠法院一家的力量是不夠的,只有把調解力量請進來,小法庭才能匯聚大能量。”礦區糾紛合議庭負責人表示,該合議庭積極推動糾紛化解從“單方參與”到“多方聯動”,合力搭建多個“一站式”多元解紛平臺。截至發稿時,礦區糾紛合議庭妥善處置土地征拆、礦區移民等群體性糾紛196起,直接挽回經濟損失超億元。
準格爾旗法院立足審判職能打造社會治理品牌,以品牌培育引導司法理念現代化,通過案件審理、多元解紛、參與社會治理等方式,主動融入黨委領導下的社會治理大格局,推動矛盾糾紛實質化解。從普法陣地前移到矛盾消解于未然,從風險化解于無形到治理融入日常,新時代“楓橋經驗”在準格爾旗大地上正煥發蓬勃生機。
本期封面及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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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判》雜志2025年第19期
中國審判新聞半月刊·總第377期
編輯/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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