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與本科教育有很大的差異,導師在研究生的學習過程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學生的研究與學習基本上都是在導師的帶領下進行,畢業論文也必須通過導師的認可,然后才能參加學校的畢業答辯。這樣一來,學生是否能夠順利畢業的關鍵因素就是導師,如果導師不支持簽字,學生很難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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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研究生教育的師生關系中,學生處于相對弱勢的一方,在校期間必須聽從導師的安排,有些導師手里有很多項目,往往依靠學生的幫助,一般情況下,學生幫助導師完成科研項目,自己也提高了科研能力。然而,部分導師將學生當成免費勞動力,一些學生不能適應科研節奏,最終走上了“不歸路”,近年來,很多高校都有研究生墜樓的消息傳出,令人痛心。
陜西1名學生在校內墜亡,自稱被“導師”罵,學校表示:不是我校的學生
近日,陜西省的一名高校研究生從西北大學教學樓墜亡,據悉,死者名叫王南,在2020年被延安大學派到西北大學進行研究學習,2021年10月22日,這名研究生從西北大學化工學院7樓墜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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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死者父親介紹,原本是計劃在西北大學交流學習兩個月,結果變成了兩年,就在墜樓前的10月19日,王南就打電話給父親,自稱導師給的壓力太大了,被導師辱罵,自己接受不了,不想繼續在西北大學學習了,自己想要退學。沒想到過了兩天后,悲劇就這樣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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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以后,校方的的人表示,王南不是西北大學的學生,延安大學并沒有和西北大學簽署協議。然而,王南確實是在西北大學學習了兩年,這是無可爭議的事情,我們該如何看待這件事情呢?
事件分析
事件發生以后,從西北大學和王南在西北大學的導師陳某的說明來看,目前就該事件的責任劃分問題,西北大學和延安大學還沒有達成一致意見,這名研究生的學籍是在延安大學,嚴格意義來說,她是延安大學的研究生。然而,他的兩年學習都在西北大學實驗室度過,而且還在西北大學發生了墜樓事件,西北大學的陳某是否辱罵過王南,這些都還需要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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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西北大學的導師陳某所說,他與延安大學王南的導師呂某是多年好友,因為延安大學的實驗室缺乏相應的實驗條件,因此呂某才安排王南到西北大學的實驗室進行交流學習。就筆者分析,目前西北大學方面認為王南的學籍是在延安大學,而且交流學習期間并沒有簽署協議。而延安大學方面則認為,王南是在西北大學的實驗室發生意外,這就涉及到雙方的責任承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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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還有很重要的一件事情需要調查清楚,學校是否存在導師過度壓榨學生的行為,這名研究生的墜亡與導師有沒有關系,這些都需要后續的調查。
每當發生這種事情,筆者都感到非常痛心,學生能夠考上研究生已經不容易,在臨近畢業時,不曾想發生了這種事情。
這也值得我們深思,當前研究生導師和學生之間的關系非常復雜,如果遇到一名較好的導師,自己的研究生生活將會充實而美滿,如果遇到不合適的導師,希望學生能夠及時尋求學校的幫助,學校應該建立相關的機制,比如更換導師、對學生及時進行心理干預等。對于學生而言,要及時疏導自己的心理壓力,比如進行適當的運動,或者利用其他方式進行放松,積極尋求社會的幫助,千萬不要走到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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