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欒海明 通訊員 趙燕瑞
在菏澤市牡丹區某社區泛著晨霧的巷口,九十歲的許某英老人正佝僂著身軀將廢紙箱碼上吱呀作響的三輪車。微風吹起她灰白的發絲,露出脖頸處貼著膏藥的皮膚—這是上月撿廢品時摔傷留下的印記。這位養育了七個兒女的老母親,如今獨自生活,與整墻的藥品為伴,每月僅靠微薄的城鄉居民養老金和賣廢品收入勉強維生。無奈之下許某英訴至法院,請求判令七個兒女每人每月給付生活費1000元,每月每人至少探望一次。
“許奶奶的病例本都記滿三本了,前些天摔跤后還是鄰居幫著送醫院的。”社區工作人員說。經調查,七名子女雖散居本市,卻對老母親的生活困境視若無睹:大兒子聲稱“兄妹多就該均攤”,二女兒抱怨“自己亦生活困難”,其余子女或推諉或失聯。
菏澤市牡丹區法院承辦法官李霞受理此案后,與雙方當事人多次溝通進行調解,但效果不佳。考慮到許老太行動不便,到庭參加訴訟較為困難。李霞聯合檢察機關啟動“夕陽紅”司法救助機制,在老人所在社區搭建起巡回調解平臺。審判團隊通過讓子女講述各自的成長故事,還原出那段含辛茹苦的養育史,并適時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7條,結合“常回家看看”入法的立法精神,將法律條文轉化溫情的倫理課。最終,除其中一名子女因自身患有疾病,不具有贍養能力外,其余六名子女均在“調解協議”上鄭重按下手印,并承諾輪流到老人住所贍養。
“祭而豐,不如養之薄也。”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本案中,九旬老人拾荒維生的困境與七子女的集體失責形成強烈反差,暴露出傳統家庭贍養模式在現代社會中的倫理危機。法院聯合檢察機關主動介入,通過巡回調解、檢察聽證等創新機制,將民法典第1067條、《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4條等法律規定轉化為具體贍養方案,用司法強制力矯正失衡的家庭責任分配。這種“支持起訴+聯合調解”的辦案模式,為破解“多子女推諉”類贍養難題提供了司法范本,昭示著法律永遠是弱勢群體最堅實的后盾。同時,本案把司法服務送到老年人的家門口,讓老人足不出戶就能解決糾紛,也盡顯司法的溫暖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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