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是圓方的第1259篇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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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在1894年爆發的甲午戰爭中,清王朝引以自豪耗費巨資興建的北洋海軍全軍覆沒,泱泱中華帝國卻敗給了“蕞爾島夷”的日本。
1895年《馬關條約》的簽訂,中國被迫割讓臺灣及遼東半島,賠款白銀二億兩,還給予列強在中國開辦工廠等特權,失敗之慘亙古未有,條約之苛刻令人發指,這給一向妄自尊大的清王朝以沉重的打擊。
同時二百兆白銀的賠款,相當于當時清政府常年國庫收入的三倍,為了支付這批賠款,清政府被迫舉借外債,財政壓力空前提升。
在這種內憂外患的情況下,要說1895年之后,中國的經濟應該一蹶不振才對。不過,現實,顯然沒有這么簡單。
02
1895—1913年,十八年的時間,全國新設資本1萬元以上的工廠468家,總投資額9822萬元,遠超戰前水平。
作為對比1872-1894,二十二年,全國有資本可查的商辦廠礦只有為53家,資本額為470.4萬元。
主要以輕工業為主,紡織(如大生紗廠、申新紡織)、面粉(福新公司)、卷煙(南洋兄弟煙草公司)等發展迅速;重工業初步萌芽,如漢冶萍公司(鋼鐵)都在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
比如張謇與大生集團,1896年白手起家,就以棉紡織為核心,延伸至墾牧、航運、教育等領域,形成綜合性資本集團。
1915年,大生紗廠的產品獲巴拿馬萬國博覽會金獎,南通也成為近代工業模范城市。
而甲午中日戰爭之后,中國的民族企業不但沒有被徹底摧毀,反而愈加茁壯起來。
這是因為,空前嚴重的民族危機促使國人從沉睡中驚醒,不甘沉淪的民族自尊心使各階層的人們,為了民族自存不得不重新審視引以自豪的傳統文化、封建體制和社會現實。
梁啟超說:“吾國四千余年大夢之喚醒,實自甲午戰敗割臺灣償二百兆以后始也。我皇上赫然發憤,排眾議,冒疑難,以實行變法自強之策,實自失膠州、旅順、大連灣、威海衛之后始也。
同時因為,《馬關條約》允許外國資本在華設廠,清政府為緩解財政壓力并應對民間呼聲,放寬了對民間設廠的限制。
1896年下令各省設立商務局,鼓勵紳商投資實業,從法律上承認民營企業的合法性。
與此同時,外國資本入侵進一步瓦解了自然經濟(新質生產力摧毀久產業體系)但同時外國在華設廠客觀上帶來先進技術和管理模式,本土企業通過模仿逐步提升競爭力。
同時,通商口岸的開放擴大了商品市場(開放全球市場)。
03
甲午戰敗的屈辱并未扼殺民族生機,反而激發出“實業救國”的浪潮。
在政策松動、資本積累和愛國運動的推動下,民族企業以輕工業為突破口,實現了從無到有的跨越。
這一看似矛盾的繁榮背后,實則深刻揭示了國家發展的真相。真正扼住發展咽喉的,從來不是列強的炮艦與賠款的重壓,而是內部落后的產業結構和盤踞其上的既得利益群體。
甲午之前,真正限制中國方發展的瓶頸,是根植于舊產業結構與食利階層的頑固抵抗。洋務派苦心經營的官辦軍工體系,雖耗費巨資卻形同虛設。
甲午海戰中,北洋艦隊裝備依賴外購、維修仰人鼻息,正是重工業基礎薄弱、產業結構跛足的血淚寫照。戰后雖出現漢冶萍公司等重工企業,卻依然難逃官僚資本的低效窠臼與外資鉗制。
與此同時既得利益集團更是以有形無形之手阻礙新生力量的崛起。傳統地主士紳視工商為“末業”,保守官僚則擔憂新式企業動搖其權力根基。
舊勢力為維護特權,寧愿選擇抱殘守缺,甚至不惜“寧贈友邦,不予家奴”。這利益藩籬,比《馬關條約》的鎖鏈更加窒息民族生機。
04
所以,當一個企業,一個國家,一個民舞面對外部危機,并不一定是“滅頂之災”。
因為往往最深刻的改革策略,只有在最大危機倒逼下,才能真正出臺。
決定一個民族存續與發展的關鍵,不在于外部風暴的猛烈程度,而在于內部結構能否在風暴中實現艱難的重塑。
真正致命的枷鎖,始終是盤踞于舊有經濟基礎之上、抗拒變革的頑固利益集團及其所維護的低效結構與落后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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