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小伙王東把裝著始祖鳥等高價衣物的袋子放家門口待寄快遞,卻被88歲鄰居張婆婆當廢品以9元賣掉,衣物找回后已受損。王東索賠2.2萬,雙方協商無果鬧上法庭,最終法院判決張婆婆賠償800元,兒媳已付款。這起糾紛不僅暴露了鄰里相處的細節問題,更藏著不少法律門道,網友對此也吵翻了天。
一、事件復盤:1萬5的衣服換9塊錢,鄰里變冤家
這事得從成都雙流區的一個普通樓道說起。年輕人王東打包了兩大袋衣物擱在家門口,等著快遞員上門取件,自己轉身回屋拿個快遞單的功夫,袋子就沒了。
調監控一查,王東差點氣暈——是隔壁88歲的張婆婆拎走了。更讓他窩火的是,那袋里有件去年花1萬5買的始祖鳥沖鋒衣,已經被張婆婆和自家舊衣混在一起,賣給流動回收商換了9塊錢。
等王東找上門,張婆婆的兒媳李芳趕緊陪著去廢品站找回了5件衣物,但始祖鳥沖鋒衣褲已經被刮破、染了污漬,徹底沒法二次銷售了。王東開口要8000元賠償,李芳覺得衣服有折舊,又沒看到完整價格證明,只愿意賠5500元,兩邊談崩了。
王東干脆把張婆婆、兒媳還有物業公司一起告上法院,索賠財物損失、誤工費、精神撫慰金等加起來超2.2萬元。本是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鄰居,這下徹底撕破了臉。
二、法律拆解:800元賠償不是"和稀泥",這些規矩要懂
法院最終判賠800元,不少人覺得"判得太輕",但懂法的人都知道,這判決其實有理有據。這里面藏著三個關鍵法律知識點,普通人必須搞清楚。
1. 門口的衣服不是"遺失物",撿走就是有錯
首先要明確:王東放在家門口的衣服,根本不算法律意義上的"遺失物"。法律里的遺失物是指主人不小心丟了、失去控制的東西 。而王東的袋子放在自家門口,還等著快遞員來取,屬于他能控制的范圍,只是暫時沒拿在手里而已。
張婆婆覺得這是"沒人要的廢品",但從法律上講,她這種行為存在明顯過失。《民法典》第1165條規定,只要因過錯侵害了他人財產,就得承擔侵權責任,這里的過錯包括"應當預見卻沒預見"的疏忽。作為鄰居,看到門口的袋子先問問物業或業主,本是基本常識,直接當廢品賣掉,主觀上的過錯跑不了。
2. 賠償不是按原價算,得看"實際損失"
王東索賠2.2萬被駁回,核心原因是賠償要講"實際損失",不是想賠多少就賠多少。一方面,他沒能提供完整的購買發票、吊牌等證據,沒法充分證明衣物當前的準確價值;另一方面,這些衣服已經穿了一年,必然有折舊,不能按全新價格索賠。
更關鍵的是,衣物被找回來了,損失的是"受損導致的價值下降",不是衣服本身的全款。法院綜合購買記錄、折舊程度和受損情況算出來的800元,其實是按"填平原則"來的——彌補實際產生的損失,而不是讓王東"額外獲利"。
3. 物業為啥沒擔責?責任邊界要分清
王東把物業也告了,但法院沒支持,這也是很多人關心的點。原因很簡單:物業的責任是公共區域的管理,而業主家門口不屬于保潔或巡查的強制范圍,物業沒法預見老人會拾走衣物。不過法律人士也提醒,要是小區對回收人員有登記制度、樓道監控能實時提醒,或許能避免這類事,這也是小區治理該改進的地方。
![]()
三、網友吵翻了!三類觀點戳中現實痛點
這事兒在網上發酵后,網友分成了三派,每種觀點都戳中了現實里的相處難題。
1. 替王東叫屈派:"貴重物品不放好也不能被隨便拿"
不少網友站王東這邊,覺得"老人犯錯不能輕饒"。有網友說:"省吃儉用買的始祖鳥,被9塊錢賣了還弄壞了,賠800連干洗費都不夠,這對年輕人太不公平"。還有人吐槽:"不能因為年紀大就降低責任標準,要是反過來年輕人拿了老人的東西,肯定不是這個判法"。
2. 幫婆婆說話派:"高齡疏忽該體諒,判決有溫度"
支持張婆婆的網友則認為,判決兼顧了情理。有網友留言:"88歲老人眼神不好、判斷力下降,誤以為是廢品也能理解,不是故意偷東西"。還有人說:"兒媳主動找衣服、愿意賠5500元已經很有誠意了,王東獅子大開口才談崩的,自己也有責任"。
3. 理性分析派:"兩邊都有錯,教訓要吸取"
更多網友覺得"兩邊都有問題"。一方面,王東把高價衣物裝在普通黑布袋里,又沒貼"待寄快遞"的標識,確實沒盡到謹慎義務;另一方面,張婆婆"撿到就賣"缺乏鄰里間的基本溝通。有網友總結得到位:"小事鬧上法庭,既傷和氣又費時間,兩邊都該長記性"。
結論:800元買個教訓,這些"避坑指南"你用得上
這起糾紛最終以800元了結,但留下的教訓比錢更重要。對普通人來說,至少要記住兩件事:一是貴重物品別往門口放,哪怕等快遞也要做好標識、盡量縮短放置時間;二是看到不屬于自己的東西,別輕易拿,先核實歸屬是基本規矩。
不過話說回來,這事也引發了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高齡老人因疏忽造成他人損失,賠償標準該如何平衡"過錯責任"和"實際承受能力"?是該嚴格按損失賠,還是像本案這樣酌情調整?歡迎在評論區說說你的看法。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