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精準監督、一份檢察建議、一場跨部門協作,成功助力涉案精神障礙患者在法律援助律師協助下順利完成案情陳述。侯馬市人民檢察院主動介入一起法律援助案件,為精神障礙涉案人員織密權益保護網。
2024年8月4日,侯馬市某路段發生一起特殊傷害案件。犯罪嫌疑人孫某某駕駛電動三輪車逆向行駛時,故意撞擊他人并持鐵鍬實施傷害,造成被害人張某某輕傷二級。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承辦檢察官通過閱卷發現,孫某某作案時患有精神分裂癥,屬于尚未完全喪失辨認能力的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且未委托辯護人。
該院主動對接司法局為孫某某申請法律援助,協助律師查閱案卷、會見當事人,破解其因精神障礙導致的溝通障礙。目前,法律援助律師已完成對孫某某的第三次會見,通過專業溝通厘清案件細節,為其提供針對性法律幫助。
“這類群體本身溝通能力弱,缺乏法律認知,法律援助是他們行使辯護權的重要保障。”通過類案排查,承辦檢察官還發現近三年轄區內4起精神障礙患者涉案案件中,均存在公安機關未依法指派法律援助律師的情況。根據《關于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第九條,公安機關對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涉案案件,應當3日內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
針對這一履職漏洞,該院向公安機關制發檢察建議,直指“涉案精神障礙人員法律援助告知不及時、指派不到位”等問題,附類案清單及法律依據,提出建立涉案特殊人員臺賬、強化偵查階段權利告知等整改建議。
10月9日,公安機關向該院書面反饋整改成效,不僅建立“涉案精神障礙人員法律援助快速響應機制”,還組織偵查人員開展《法律援助條例》專題培訓120余人次,并新增涉案特殊人員權利告知提示模板,徹底打通特殊群體司法援助“最后一公里”。
“精神障礙患者的人格尊嚴和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司法機關必須筑牢權益保障防線。”承辦檢察官表示。下一步,該院將聯合公安、司法、衛健等部門建立精神障礙患者司法保護聯動機制,將法律援助告知、精神鑒定銜接等流程納入偵查監督核心清單,讓每一位涉案特殊人員都能感受到司法溫度。
來源:臨汾侯馬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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