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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鵬
近日,有網友發布視頻,在遼寧本溪的老邊溝景區,有廣播提醒游客:禁止采摘楓葉、手持楓葉,撿的也不行。評論區不少網友發出疑問:禁止采摘可以理解,為什么不能撿楓葉呢?10月9日上午,極目新聞記者就此事聯系老邊溝景區,工作人員表示,一直以來都有這個規定,是出于對自然環境的保護,建議游客最好不要撿楓葉。
(10月9日極目新聞)
“禁止采摘楓葉、手持楓葉,撿的也不行”.....遼寧老邊溝景區這則廣播,讓“撿落葉”這一尋常舉動,意外成為輿論焦點。網友的疑惑很直接:落地的楓葉為何不能撿?景區以“保護自然環境”一言蔽之,顯然難以服眾。這場爭議映照出當前不少景區管理中的常見困境:禁令易出,解釋難周。
質疑的背后,實則是信息不對稱導致的信任危機。老邊溝素有“層林盡染”之美譽,國慶期間日均游客達兩萬人次,許多游客想拾一片落葉留作紀念,本在情理之中。然而,當“撿落葉”被直接等同于“破壞環境”,卻又缺乏充分說明時,難免讓人感覺“不近人情”,甚至“小題大做”。反觀北京某景區的做法就頗具借鑒意義:他們不僅從科學角度說明落葉“滋養土壤、維持生態”的作用,還指出“落葉鋪地本身即是一景”的審美價值,更點明違規可能帶來的法律后果。三層解釋,層層深入,讓游客不僅“知其不可”,更“知其為何不可”。
“懶語”式管理,實則隱患重重。老邊溝的“禁撿令”并非首次引發討論,早在2024年就有網友提及類似規定,卻因解釋長期缺位,疑問始終未解。這種模糊回應,不僅削弱管理公信力,也可能激化執行中的矛盾。正如云南哀牢山游客擅闖事件所警示的,缺乏溝通的禁令容易引發抵觸。更值得注意的是,我國《環境保護法》《森林保護法》雖明令禁止破壞植被,但“撿拾落葉”是否構成違法,仍需結合具體生態語境判斷。景區若能主動引用類似自然保護區將“落葉視為生態資源”的管理邏輯,許多爭議本可消弭于未然。
景區管理,宜少一些“命令腔”,多一些“家常話”。在占地26.84平方公里的老邊溝,何不增設幾塊“落葉的生態旅行”科普牌?讓導游講述“楓葉歸根”的自然故事,通過短視頻平臺發起“鏡頭里的楓葉更美”倡議……這些柔性方式,遠比生硬廣播直接來一句生硬的“禁止采摘楓葉、手持楓葉,撿的也不行”更具說服力。本溪關門山景區曾為“楓王”投保千萬元,足見當地對楓葉資源的珍視。老邊溝亦應將這份珍視,轉化為看得見的科普行動與真誠的公眾溝通。
游客的每一次質疑,本質上都是對生態保護的深層關切。景區只需多“說幾句”,把科學道理講透、把法規依據講清、把人文情懷講足,便能讓“禁撿令”從冰冷的強制約束,升華為溫暖的共識自覺。畢竟,真正的“片片楓葉情”,既閃耀于枝頭的絢爛,也流淌在管理者與游客的理解之間。
面對“禁止撿樹葉”質疑,景區不可“懶語”,何不把為何“禁止撿樹葉”講個明明白白?民間有句話叫“言多必失”,而在這種宣傳解釋中,只會是“言多必有所獲”,因為越是多說幾句,越是能讓大家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從而引發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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