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都在算計我,想讓我凈身出戶”
9月26號,江蘇蘇州,一位女子正在怒懟她的丈夫家,一家人都在算計著錢的事,為了不讓她分走房子,公公還瞎編買房的理由,到法院起訴她要收回房子。
這一切都讓她感覺很委屈,因為離婚不是自己作的,而是要怪到她丈夫身上。
對方是經常性的出軌,第一次被她發現了以后,為了不讓她和丈夫離婚,公婆還出面寫了協議,結果還是那個樣子,反正她是忍無可忍了,已經起訴過1次。
為了能收集到證據,她是喬裝打扮戴口罩,多次拍下丈夫出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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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就是其中的一段畫面。
她和丈夫是2022年結婚的,由于丈夫有弱精癥,加上她宮外孕做手術,最后決定用試管的方式,在醫院吃了挺多的苦以后,總算是懷上了如今的孩子。
在肚子剛剛4個月左右,她就發現丈夫外面有人,這也不是第一次發現了。
2021年還在談戀愛時,8月就發現他打賞女主播,那會他說自己會改之類的,并把工資卡都交給女子保管,女子也就相信和原諒他,以后不會亂花錢了。
到2022年2月份結婚的,5月份她宮外孕做手術回家。
男子是沒有照顧過她,也和她分了房間睡覺,每天就在網上和異性騷聊,這次也是被她發現了,他也誠懇的和她道歉,那會她的想法也很簡單,以為就是網上聊著玩的。
所以再次原諒了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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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份,丈夫以不發工資為由,偷偷的把工資卡改了。
從這天起就重顛覆轍,在網上給女主播打賞,一直到2023年5月份時,他網貸2萬多還不上了,這會才被女子發現了,他才坦誠是打賞給女主播了。
這次的債務是公公幫還的,她又再次原諒了丈夫,以為他以后會改好的。
老話說本性難移,他還是沒有什么變化,反倒是更加的變本加厲,先是把自己的工作辭了,一次性領了幾萬的工資,中間還有個保險賠了幾萬元。
這些都是沒讓她知道的。
辭掉工作后是經常跑出去,問就是去打零工,晚上兼職送外賣,不過她覺得都是騙人的,因為沒有任何的證據,他也從沒拿過一分錢回來給她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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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份,也就是她剛做完試管,肚里的娃也剛懷了4個月。
一個電話打破了生活的平靜,丈夫又在欠了5萬多的網貸,通過他的手機還發現,他跟多位女性有染,網上和異性騷聊,線下約會吃飯,給主播打賞等等。
這幾年發現的壞毛病,他是一個都沒有改掉,反倒是越做越過分了。
在被她給發現了后,他是滿不在乎的態度,還跑出去1個禮拜時間,她懷疑就是和那個女的出去,兩人在網上互相喊老公老婆,到孩子出生都沒給個交代。
“事情已經過去了,你就不要再提了,孩子必須跟我姓”
后面她想讓孩子跟自己姓,丈夫就這么輕飄飄的解釋,好像還是她太計較的原因,她也是真的忍無可忍了,要求和對方離婚,他就讓女子凈身出戶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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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他也很絕情的說,房子不讓她和孩子住,還讓她把一半份額交出來,最后女子帶著孩子去外面租房,這期間他生活費都沒按時給,全都靠娘家的接濟才沒流浪街頭。
如今雙方的爭議在于房子。
這套房子算是婚前買的,原本掛的是丈夫的名字,2023年2月10號兩人結婚,同年3月份丈夫把50%份額轉給她,公婆也都知道,也就相當于是夫妻倆的共同財產了。
2025年6月份,第一次離婚起訴開庭了,丈夫那邊不同意沒離婚成功。
同年8月份,公公把她起訴到法院,要求她歸還房子的份額,依據也是挺扯淡的,公公是借兒子的名買的房,兒子私自轉50%份額給她,公公不知道就不算數了。
法院那邊也給雙方調解,結果是等到孩子長大,女子的份額就轉給孩子,而丈夫那邊的份額轉給婆婆,她也去詢問過律師,律師說沒有意義,只會給孩子留下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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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她是在等著二次離婚起訴時間,也還在和男方扯皮這套房子歸屬。
那天喬裝打扮去拍證據,也是狠狠的出了一口氣,因為那個女的插手別人家庭,而且也知道丈夫家里的事,兩人更是談了至少1年以上。
當時在拍好證據以后,她上前就拽住對方頭發,狠狠的罵了對方一頓,而那女的也是做賊心虛的,在掙脫開后撒腿就跑,頭都不敢回下。
她坦言不怕對方報復,不怕對方去找警察,要是真的和對方較真,那丈夫這幾年賺的錢,以及網貸的10多萬元,她都可以起訴要回來。
其實這么做也沒多大意義,畢竟都走到了這個地步了,如今孩子都已經11個月大,兩人分開也有半年時間了,還是盡快把事情處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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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也是算計挺多的,公公生怕她分走房子,在她和丈夫鬧離婚時,公公就到法院起訴了她,不過這個理由也是挺扯的,第一次聽到有借兒子名買房的。
估計法院是不會認可這點,只會認可是父親贈予兒子的。
房屋的所有權都在兒子那邊,等結婚后轉贈給妻子一半份額,那就是兒子自己的事情了,相信也是具備法律效應的,而不是一句借名買房就能要回去的。
最好的結局,那就是夫妻倆各有的份額,在孩子長大后全都轉贈給孩子。
要是以公公那邊的提議,她的轉到孩子的身上,丈夫的轉給自己的母親,只要以后沒準備賣房,基本上一半份額也就是名,實際上是有名無實住不進去。
如今丈夫又找到新對象,跟著對方你好我好的,以后兩人結婚再生個娃,結局也是可想而知了,這套房子就是個大隱患,以后孩子有得跟對方扯的。
要是知道孩子住在哪里,估計還得被親爸找上門。
與其給孩子留下后患,還不如在她這代徹底解決。
要么就丈夫拿點錢補償,要么就房子全都歸孩子,其余的選擇都沒意義,希望女子不要被對方忽悠了,最后房子便宜了那個女的和對方的孩子。
不過,看他都外面欠一堆錢,就算和那個女的結婚,我也是不看好兩人的未來,畢竟生活要靠錢來維持的,他身無分文欠一屁股債,誰跟他都倒霉。
大家對此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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