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越南49歲的知名女演員、電影制片人張玉英(音譯,Truong Ngoc Anh)因涉嫌從前公司挪用數千兩黃金及現金,于上周五(10月31日)以“濫用信任侵占財產”的罪名被胡志明市警方逮捕。警方稱其還涉嫌未經授權提取公司資金并偽造財務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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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前一天,張玉英還在社交平臺上曬出參加活動后的照片
據警方介紹,此案源于張玉英此前管理的一家名為“龍地產”的股份制公司的投訴。據悉,這家公司成立于2007年,張玉英曾任該公司董事長兼管理者。報道稱,“龍地產”公司現指控張玉英挪用了愛爾蘭籍投資方的投資款。
據悉,張玉英曾邀請一愛爾蘭籍投資方投資910萬美元,用于在胡志明市開發兩個房地產項目。目前,愛爾蘭投資方已經為其中一個項目注資近450萬美元。
當局稱,根據2008年1月25日簽署的一份投資合同,該項目的土地歸“龍地產”所有,價值約12917兩黃金。但調查人員發現,在簽署這份投資合同之前,張玉英就與一阮姓男子簽署了另一份合同,兩人用個人名義以7197兩黃金的價格從四戶人家手里買走了該項目的土地。這本身就已經比公司后來簽署合同的價格低了44%。
不僅如此,調查人員還認定,張玉英只出資3000兩黃金,卻在公司賬目中將這一數字提至4458兩。調查人員認定,張玉英的行為違反投資協議,存在欺詐行為,還涉嫌虛報項目價值以侵吞中間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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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英接受警方調查
此外,警方經調查發現,2007年12月,胡志明市政府為擴建征地,向相關住戶支付了261億越南盾(約合99萬美元)的補償金。住戶們將補償金全部退還給了張玉英和阮姓男子,但張玉英僅將其中約30億越南盾轉給了公司和投資者,剩余款項則被她私用且并未上報。
據介紹,張玉英16歲就踏入電影圈,演藝生涯已超過30年,斬獲多項國內外大獎。她憑借著在2006年上映的電影《穿白絲綢的女人》中的表現,獲得有著“越南奧斯卡”之稱的越南“金杏獎”最佳女主角。2019年,她還曾在首爾國際電視劇大賞中獲得“亞洲女明星獎”。2023年,她被美國時尚雜志《Glamour》評選為“年度女性”。此外,她還曾當過多個國際電影節的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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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英近年來不斷卷入各種丑聞和債務糾紛 資料圖
近年來,張玉英不斷卷入各種丑聞和債務糾紛。今年4月,她在公開場合承認,自己因為個人財務丑聞問題近乎崩潰,為此自己不得不變賣資產還債。她曾經說,很多人認為我有錢,背后有靠山,但我相信我還是靠我自己。她還聲稱有一個合伙人欠她的公司超240億越南盾。
據報道,被捕前,她還一直活躍在社交媒體平臺并參加各種頒獎典禮、電影活動等。在被捕前一天,她還在社交平臺上曬出參加活動后的照片。報道說,對張玉英的調查還在進行中,當局將進一步確定涉案人員并追回資產。
紅星新聞記者 黎謹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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