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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官,我們現在已經住進新房了,太感謝你們了……”近日,岳陽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歷時多年的裝飾裝修合同糾紛,法官多次深入現場調查、組織調解,最終促成雙方和解。案件圓滿解決后,王某向承辦法官和書記員分別贈送錦旗,表達由衷謝意。
案情回顧
2021年12月,王某與某裝修公司簽訂裝修合同,約定由該公司對王某的房屋進行裝修。施工過程中,雙方因工程質量、材料選用及工期延誤等問題多次產生分歧。2023年,王某首次提起訴訟后撤訴。2025年,因裝修工程遲遲未完工,王某再次將某裝修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與該公司返還裝修款,并賠償其租房損失及違約金等。
調解經過
庭審中,雙方情緒激動,各執一詞。王某表示,數年未能入住,只能在外租房,給家庭生活帶來巨大困擾;裝修公司則指出王某家人意見不統一導致多次返工,且部分裝修款尚未結清。
承辦法官沒有局限于庭審,而是前往裝修現場實地勘查,發現主體工程已基本完工,剩余款項數額也不大,遂決定在施工現場組織調解。然而因原被告雙方彼此缺乏信任,第一次調解以失敗告終。
考慮到如果啟動工程質量鑒定,不僅耗時耗力,還可能加劇雙方矛盾。為減輕當事人訴累,同時徹底化解矛盾糾紛,承辦法官再次安排開庭并做庭后調解工作。調解過程中,法官耐心釋法明理,引導當事人從實際出發,互諒互讓。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雙方解除裝修合同,由王某支付裝修款項1.3萬元,裝修公司則負責現場清理工作。
調解達成后,款項于當日履行完畢,真正實現了“一事一清、糾紛終結”。一個月后,王某高興地告知承辦法官其已正式入住新居,并向承辦法官及書記員送來兩面錦旗。
此案的成功處理,是岳陽縣法院堅持“如我在訴”理念、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的生動體現。下一步,岳陽縣法院將持續踐行“如我在訴”理念,將法、理、情融入辦案各環節全過程,著力促成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供稿|高文祥
編輯|黃湘宜
初審|余翔 程平
審核|易斌 鐘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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