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觀點:一個景區,對應著數以萬計的游客,一旦出現“價格刺客”,挨“宰”的往往是大量游客。所以景區“愛財”,更要“取之有道”。
四川省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的《關于加強景區價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景區內交通工具、配套停車場到景區大門的交通工具,除因安全、環保等確有必要統一乘坐外,不得強制要求游客乘坐并收費。對偏離成本、價格過高、群眾反映較大的景區交通工具票價要予以重新核定,降低價格,不得通過景區交通工具牟取過高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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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來源于網絡
一個景區,對應著數以萬計的游客,一旦出現“價格刺客”,挨“宰”的往往是大量游客。所以景區“愛財”,更要“取之有道”。
景區要生存發展,沒收入不成,問題在于,有的掙錢手段背離“取之有道”。民俗表演活動進“洞房”喝茶3分鐘收費168元,6兩藍莓當1斤賣,游客在河邊游玩遭強行收取2元衛生費,最佳觀景點被圈起來,想去賞景要交費10元,掂量一番,實在找不到這些掙錢手段理應遵循的“道”在哪里。拋開一些不以“圈錢”為目的,真正出于疏解交通、保護景觀等考量的景區大門外擴行為不談,不乏有景區外擴大門實則是為了“圈錢”。從現實情況來看,景區大門越建越遠,用各類擺渡車花式收割游客“韭菜”的現象,在不少景區儼然成了慣常操作。
景區運營必須依法而行,相關法律早就規定: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的門票以及景區內的游覽場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費項目,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擬收費或者提高價格的,應當舉行聽證會,征求旅游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論證其必要性、可行性;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不得通過增加另行收費項目等方式變相漲價,另行收費項目已收回投資成本的,應當相應降低價格或者取消收費;景區內的核心游覽項目因故暫停向旅游者開放或者停止提供服務的,應當公示并相應減少收費……之所以列舉這么多,其實就是想告誡景區,“法”就是道,“規定”就是道,“禁令”就是道,不能偏離這些道,尤其不能走旁門左道、歪門邪道。
現如今,旅游體驗越來越成為人們追求高品質生活的核心一環,人們對旅游的期待也更加渴求放心、安心、舒心、省心,如何聚焦這些“心”出發,在“吃、住、行、游、購、娛”等關鍵要素作出探索和突破,不斷延伸文旅產業鏈,確保游客玩得“嗨”,收獲“不虛此行”的體驗滿意度,才是景區的王道。
跑偏走歪的景區,聽句勸吧,景區“愛財”,必須“取之有道”!(本文首發中國吉林網長白時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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