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西安女護士被前男友殺害案”案已于10月30日召開完庭前會議,一審將于今日(11月3日)開庭。
被害女護士的姐姐哭訴惡魔要了妹妹的命:兇手提前一個月購買刀具,我們等了498天終于迎來開庭。
受害者父親在去法院的路上聊到女兒痛哭著說:“為什么要對我女兒這樣,女兒走后度日如年,生不如死,今天終于要有一個結果了。”
“公安局民警給我通報了一下,說你姑娘是一刀捅進喉嚨致命的。”董先生回憶案發情況時聲音顫抖,“我晚上睡不著,吃不下,我去醫院買藥的時候,我看見白衣天使,看見護士,我就想起我姑娘。”
“自從女兒遇害后,16個月以的來,我每天都在煎熬中度過,生不如死,度日如年”。董先生哭訴道:“我終于可以為我女兒伸冤了,我說生老病死是常態,天災人禍是常態,我都可以接受,但是我姑娘30歲這樣走了,我心不甘。”
2024年6月20日晚上,董先生得知女兒被害的消息,“警方說我女兒當晚7點多,被她前男友師某某在車里殺害,師某某行兇后還開車帶著我女兒在周邊轉悠了一個多小時,其間他還給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打電話,最后師某某在派出所門口報警。”起訴書顯示,被告人師某某稱與被害人董某某為男女朋友關系,二人相處期間,師某某曾多次毆打董某某,經報警處理一次,后二人繼續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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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0日19時許,二人驅車至本市某處,在車內董某某要求分手,師某某不愿分手,因此發生爭執,師某某從主駕駛腳墊處取出一把雙刃刀,捅至董某某頸部,致董某某死亡。經法醫鑒定,董某某符合被銳器作用于頸部造成右側椎動脈破裂導致大出血死亡。
案發4天后,被害人父親董先生去女兒家中整理遺物,發現了女兒生前寫過的一本日記,“里面寫了四頁,她在日記中說自己生不如死、想要自由、有家不能回。”
根據董某某姐姐向記者提供的日記照片顯示,上面寫道:“這一個月就像地獄一樣,已經記不清第幾次被勒脖子了,惡語相向、變本加厲,除了身體上的疼痛,還有經濟上的損失;恐懼、害怕、無助、彷徨,被人威脅,被人拿刀架在脖子上,有家不可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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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董先生和姐姐董女士均表示,去年3月以前他們一家人都不知道董某某有男朋友,更不知道兇手師某某的存在,直到去年3月的一天在家中看到董某某身上的傷。師某某是給人開車的,而且有兩個孩子,認識董某某時還沒有離婚。
董先生表示,案發前一個多月,自己還曾被師某某打過,這也是他第一次和兇手正面接觸,“當時我和妻子一起去女兒家里,遇到了師某某,他一直不肯走,當著我的面說非我女兒不娶,要么就是你死我活。我讓他趕緊走,并警告他再不走就報警了。我老婆說把房子租出去或者賣掉,沒想到師某某說我們租不了也賣不掉,我就反問他說這房子又不是你的。結果他直接把我抱住打我,導致我胳膊受傷了。最后師某某從當天上午10點多一直拖到下午4點多才離開。”
董女士向記者介紹,董某某是家中唯一上過大學的孩子,生前就職于陜西省一家知名的大醫院,遇害的時候年僅31歲。
來源 | 大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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