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本應彰顯法治公正的調查,卻因執法者的越界淪為無法挽回的悲劇。2022年7月,河北高邑縣男子暴欽瑞因涉嫌尋釁滋事,被新樂市公安局采取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措施,關押于當地一家賓館內。誰也未曾想到,這場為期12天的“指居”,最終以他的猝然離世畫上句號,而背后暴露的刑訊逼供行為,更引發了公眾對執法公正的深度拷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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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10月29日的報道稱,暴欽瑞并非個例,一同被帶入新樂賓館“指居”的還有他的父親、叔叔等9名親屬及同村村民,這場由石家莊市公安局裕華分局與新樂市公安局聯合偵辦的“5·25”專案,起初源于同村人暴增強的“涉黑涉惡”舉報。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指居”僅適用于特定特殊案件,且需保障被監視居住人的基本權利,但在新樂賓館的房間里,這一法律底線被徹底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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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被帶走的那一刻起,暴欽瑞等人便陷入了無休止的輪番審訊。涉案民警不僅提前準備了鐵質審訊椅、手搖電話機、PVC管、鎬柄等工具,還特意制作了一個寬七八十厘米、高約一米七的鐵籠。審訊中,扇耳光、煙頭燙腳趾、PVC管抽打腳心已是常態,更令人發指的是“開飛機”式體罰——將嫌疑人雙手反銬后向上提拉,以及用電線將手搖電話機連接人體的電擊折磨。多名被害人回憶,電擊時身體會不受控制地抖動抽搐,電流穿過全身的劇痛難以忍受,部分民警還使用侮辱性手段逼取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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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天后的7月19日晚,暴欽瑞突發不適被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于次日凌晨宣告死亡。醫院初步診斷為“心跳呼吸驟停”,而最初的司法鑒定更傾向于“死于心臟病”,這一結論遭到家屬強烈質疑。直到2024年4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鑒定中心的最終鑒定揭開真相:暴欽瑞的死亡源于肺動脈血栓栓塞,而這與他生前遭受的長期限制性體位、反復機械性損傷及電擊損傷直接相關,9名一同被指居的親屬中,也有多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叔叔暴紀濤肋骨骨折構成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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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劇發生后,涉案民警并未主動擔責,反而試圖掩蓋真相。輔警按負責人要求拆除監控硬盤、藏匿刑具,相關領導召集辦案人員開會,要求保密并解散工作群、清理辦案記錄,甚至組織模擬審訊建立“攻守同盟”。直至2023年9月媒體披露此事,經最高檢督辦,案件才被指定保定市檢察機關異地管轄,真相才逐漸浮出水面。與此同時,舉報者暴增強因指使他人作偽證、涉嫌誣告陷害被提起公訴,督導專案的石家莊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原大隊長胡偉也因妨害作證罪被追責,兩起“案中案”的曝光更凸顯了事件的復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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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底,保定市蓮池區法院、望都縣法院分別作出一審判決,11名涉案警務人員全部獲刑。其中,專案組相關負責人張旭光因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裕華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原副大隊長耿春遠獲刑3年,其余9人分別被以不同罪名判處一年九個月至六年不等的刑罰,唯一未上訴的輔警馬帥還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額外被判處罰金。目前,除馬帥外的10名被告人已提出上訴,案件仍在司法進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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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曝光后,網友的討論理性且尖銳。有網友直言:“刑訊逼供尤其是多名警察共同實施,還致使嫌疑人死亡,這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執法者知法犯法更應罪加一等。”也有網友提出深層疑問:“辦案人員提前準備刑具、刻意培訓審訊手段,明顯是有備而來,他們的動機是什么?幕后是否有指使者?這才是需要深挖的關鍵。”還有網友聚焦司法體制漏洞:“把看守所從公安剝離劃歸司法行政部門,或許才是杜絕刑訊逼供的有效途徑。”同時,不少網友呼吁追責最初的鑒定機構:“山西醫科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在案情不明的情況下作出傾向性結論,險些掩蓋真相,理應嚴查嚴處。”另有聲音強調:“一碼歸一碼,刑訊逼供者必須追責,但被指居者是否涉嫌犯罪也應依法審理,不能因執法過錯就忽視案件本身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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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時間過去,暴欽瑞的后事仍未辦理,他的妻子暴琳琳將微信號昵稱改為“念欽”,沉浸在喪夫之痛中患上重度抑郁癥。她至今不敢告訴年幼的子女父親已離世,女兒作業本上“去看爸爸”的新年愿望,成了這個家庭最沉重的牽掛。而暴家眾人在經歷刑訊逼供后,又因涉嫌尋釁滋事、非法占用農地等罪名被批準逮捕,案件的多重波折更讓這場悲劇增添了太多復雜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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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悲劇的核心,是執法權的失控與法治精神的缺失。執法者本應是法律的守護者,卻利用職權實施暴力逼供,不僅剝奪了公民的生命權,更重創了公眾對司法公正的信任。11名涉案警員的獲刑,彰顯了法律對違法行為的零容忍,但網友的多元聲音也提醒我們,案件的意義遠不止于追責個體——它更呼喚著執法邊界的明確、權力監督的強化,以及司法程序的嚴格規范。唯有守住執法的底線,讓每一次調查都在法治框架內進行,才能避免類似的悲劇重演,讓每一個公民的合法權利都得到堅實保障。這場持續三年的案件,不僅是對逝者的告慰,更是對法治精神的一次深刻重申:權力永遠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執法者的每一步都必須行走在陽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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