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大力女俠”的玩笑,一記同學間的玩鬧捶打,讓14歲少年從教室走廊直接躺進重癥監護室。一年多過去,他仍被困在癱瘓的身體里,而法院判決的賠償金,至今大多還停留在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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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玩鬧中的致命一擊
2024年5月的一個晚自習課間,郯城銀河中學九年級的走廊上充滿嬉笑聲。14歲的小楊和女同學像往常一樣開玩笑,他笑著喊她“大力女俠”。
女同學掄起左拳,朝他左胸搗了一拳。這一拳,看起來和平時打鬧沒什么不同。
小楊捂著胸口蹲下,然后臉朝下栽倒在地。
最先趕到的是物理老師。他問了情況,見小楊沒回答,便轉身去接電話。幾分鐘后,另一個老師跑來掐小楊的人中,見他有了吸氣反應,就和其他同學一起把他抬進私家車送往醫院。
沒人撥打120。到醫院時,小楊已呼吸心跳驟停。搶救36分鐘,他才恢復自主心率。
二、癱瘓少年與巨額醫療費
如今的少年,再也不能在走廊奔跑玩鬧。最新診斷顯示他四肢癱瘓、言語障礙,多數時間只能臥床。神志模糊,無法說話,連表達基本需求都做不到。
一年多來,他在五家醫院住院303天,醫療費高達71萬元。為籌錢治病,家人借遍親友,今年7月網上籌款僅籌得1.5萬元。
法院判決下來了:學校承擔70%責任,女同學承擔20%,小楊自己承擔10%。
但判決容易執行難。女同學父母都是殘疾人,全家靠低保生活,只能拿出1萬元。學校前期墊付的44.6萬元,在二審判決后,保險公司直接將錢返還給了學校。
小楊家屬最終只拿到5.6萬元,根本不夠后續康復治療。
三、責任之爭
庭審中,女同學家屬曾提出小楊有“特異體質”,但多家醫院檢查未發現異常。法院認定,現有證據無法證實這一點。
關鍵的監控錄像,因事發后校方“不會調取”而缺失。
法院指出,學校在多個環節失職:課間無人巡視、老師處置不當、未撥打120、無校醫到場……這些讓學校背上主要責任。
如今,面對后續治療,校方表示“服從判決”,建議家屬另案起訴索賠后續費用。
四、類似悲劇頻發
幾乎同時,云南祿豐一名15歲男生被練拳擊的同學一拳打成重傷二級、十級傷殘。打人者作為省級拳擊比賽第二名,一拳導致同學結腸破裂、腹腔大出血。
法院判決卻引人關注:打人者獲緩刑,僅賠償4萬元,8.7萬元傷殘賠償金被駁回,理由是該費用“不屬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
律師解釋,這是目前司法實踐中的痛點——刑事案件中,殘疾賠償金難以被認定為物質損失。除非被告人自愿補償,否則受害者家庭往往要獨自承擔長遠損失。
五、困境何解
小楊的家人現在最發愁的是,明明贏了官司,孩子卻因沒錢停止康復治療。“大多數時候他都在臥床,四肢癱瘓。”
他們希望學校能先行墊付部分費用,因為“花銷大、作用好的治療手段一直沒做”。
一邊是癱瘓在床的兒子,一邊是難以兌現的賠償,這個家庭在贏得官司后,反而陷入更深的困境。
而那個課間玩笑的代價,還在持續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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