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載人辦事,反被索賠十幾萬?!”
上海,一位60多歲的老伯騎電動車載同事去辦事,沒想到在路口闖紅燈發生車禍,同事重傷住院。本以為對方會感謝自己的好心幫忙,結果同事家屬竟然找上門來,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共計15萬元!
老伯瞬間懵了:“明明是她主動求我載的,怎么出了事反倒成了我的責任?”
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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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案例回顧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事情發生在今年春天,老伯張師傅在一家物業公司做保安工作。那天下午,同事李阿姨急匆匆跑來找他。
“張師傅,我有個急事要去社區辦,但是太遠了,您能不能載我一程?”李阿姨一臉焦急地說道。
張師傅是個熱心腸,二話不說就答應了:“沒問題,走吧!”
兩人騎著電動車出發了。誰知道在一個十字路口,張師傅看著紅燈還有幾秒就要變綠,心想著趕緊過去,就直接沖了過去。
“嘭!”一聲巨響,一輛正常行駛的小轎車撞了上來!
張師傅人比較幸運,只是輕微擦傷,可坐在后座的李阿姨就慘了——當場被甩出去好幾米,頭部重重撞在地上,血流不止!
救護車很快趕到,李阿姨被緊急送往醫院搶救。經過檢查,她不僅頭部外傷嚴重,還有輕微腦震蕩,需要住院觀察治療。
張師傅頓時慌了神,趕緊墊付了醫療費,還天天往醫院跑,照顧李阿姨。
他心想:“雖然是我闖紅燈,但我也是好心載她,而且我已經盡力照顧了,應該沒什么大問題吧。”
可沒想到,半個月后,李阿姨的兒子找上門來了!
“張師傅,我媽因為您的過失受了重傷,醫療費花了3萬多,還要繼續治療,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加起來,您得賠償15萬元!”
張師傅瞬間瞪大了眼睛:“什么?!15萬?!明明是她求我載的,我也是好心幫忙,怎么反倒要我賠這么多錢?”
李阿姨的兒子理直氣壯地說:“不管她是不是主動要求,您作為駕駛員闖紅燈導致事故,就得承擔全部責任!”
張師傅頓時感覺腦子有點轉不過來:“好心載人還要倒賠錢?這世道還有天理嗎?!”
雙方爭執不下,最終選擇通過調解來解決糾紛。
這件事一出,網友炸了:
“好人難做,幫個忙還要賠十幾萬?”
“闖紅燈就是違法,再好心也不行!”
“以后誰還敢隨便載人,這風險太大了……”
那么,從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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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案例分析
本案核心爭議:老伯好心載人發生事故,是否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根據《民法典》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本案中,張師傅作為電動車駕駛員,明知紅燈禁止通行卻強行闖過,這是明顯的交通違法行為,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無論其主觀動機如何,都不能改變其過錯行為的性質。
那么,李阿姨主動要求搭乘是否能減輕張師傅的責任呢?
根據《民法典》規定:“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在這起案件中,李阿姨作為成年人,應當預見到乘坐電動車存在一定風險,但她選擇乘坐并未要求張師傅遵守交通規則,對于損害的發生也存在一定過錯。
調解員指出:“好心辦事不等于免責,交通安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張師傅雖然是出于好心,但闖紅燈的違法行為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應當承擔主要責任。
經過多輪調解,最終雙方協商:張師傅承擔70%的責任,賠償李阿姨各項損失共計10.5萬元,李阿姨自己承擔30%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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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深刻教訓
好心載人出事故,違法駕駛難逃責!
幫助他人本是美德,但絕不能成為違法的借口!張師傅的遭遇讓人同情,但法律面前沒有例外。
有網友熱議:“以后還敢隨便載人嗎?風險太大了!”
也有網友表示:“關鍵還是要遵守交通規則,紅燈停綠燈行,這是基本常識!”
更有理性網友指出:“載人前最好買個保險,既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這個案例給我們的啟示是:
1.好心幫助別人,但絕不能違反法律法規2.無論什么情況,都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3.載人前要考慮風險,最好購買相關保險4.發生事故后要積極承擔責任,不要逃避
法律不會因為你的善意而網開一面,安全駕駛才是對所有人最大的負責!
對于此案您怎么看?歡迎您留言談談。
聲明:本文內容基于真實案件改編,當事人姓名及相關信息均已進行匿名化或虛構化處理,旨在保護個人隱私。文章僅以案例形式為大眾提供法律知識普及,不構成任何法律建議或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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