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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法治(永吉法院張泓煜)近日,永吉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依托庭前調解程序,高效化解一起公司股權轉讓合同糾紛。該案不僅實現“案結事了”,快速兌現原告合法權益,更以最低成本修復商事合作關系,成為法院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又一鮮活實踐。
案情回顧
2024年7月,原告田某與被告王某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田某支付5萬元,受讓王某所持某公司5%股權。協議簽訂后,田某按約履行付款義務,但王某始終未協助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直至2025年6月,田某經多次催告無果后,向永吉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股權轉讓合同無效,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法官調解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優先啟動庭前調解程序。在細致核查付款憑證、股權轉讓協議等關鍵證據后,法官多次與雙方當事人及代理律師溝通,結合法律規定深入分析違約后果與訴訟風險,耐心開展釋法明理工作。在法官主持下,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解除原股權轉讓協議;被告王某及其關聯公司分期向原告田某返還購股款4萬元,同時明確“若逾期付款,需按5萬元足額返還”的約束條款。該調解協議經法院確認后,即時具備法律效力,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案件意義
這起案件是永吉法院運用調解機制高效化解商事糾紛的典型案例。通過庭前主動介入、精準釋法引導,不僅大幅縮短糾紛解決周期、節約司法資源,更切實保障了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了公平有序的市場交易秩序,為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司法服務與保障。
編輯: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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