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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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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從已經確認的戰(zhàn)國簡帛文字“京”的一種異體出發(fā),系聯(lián)戰(zhàn)國陶文、貨幣中的兩組“京”字的寫法,認為都應該釋為“京”。第一組作、之形,“京”是韓國地名;第二組作、之形,“京”表示糧倉。“京”的構形即像糧倉之形。“京”和“亭”是兩個不同的字,秦系亭從高省丁聲,六國文字從亯丁聲。
關鍵詞:“京” “亭” 戰(zhàn)國文字 簡帛 貨幣 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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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字發(fā)展演變的主脈,從甲骨文到楷書,一貫而下,十分清晰,可以用圖式描寫如下:
(《合集》4630)——(《合集》33694)——(《陶匯》6.48)——(《說文》小篆)——京(楷書)
在小篆以前,字的中部往往加上一橫或兩橫,但下部一直沒有多大變化。下部三豎保持不變,可以看作“京”字主流寫法的基本特征。
對字形結構的分析,目前仍然存在分歧,但已呈現(xiàn)趨同的態(tài)勢——都認為和某種建筑有關。《說文》說它從“高省”,不一定準確,但它主體部分和高確實相同。
除主流寫法以外,“京”字還有一些異體,中間和右邊豎劃發(fā)生了比較大的變化。如《上博簡(五)》中多次出現(xiàn)“京”,作(《三德》7、21)之形。《三德》21辭例不全,7“皇天弗京”、“上帝弗京”,李零先生將“京”讀作“諒”,文意順暢。《清華簡(壹)》中“京”作(《楚居》2)(《楚居》2)(《楚居》4)之形,與“宗”連用,作地名。“季連······先處于京宗。穴熊遲徙于京宗。”“至熊狂亦居京宗。”整理者認為:“京宗,地名,疑與荊山之首景山有關。”《山海經·中山經·中次八經》:“荊山之首曰景山。”景山稱京宗,李家浩先生有一個說明:
“景”從“京”得聲,故二字可以通用。例如《漢書·高惠高后文功臣表》“高景侯”,《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高景”作“高京”,裴骃《集解》引徐廣曰“京”一作“景”。古代稱泰(太)山為岱山,或曰岱宗。《書·舜典》“歲二月,東巡守,至于岱宗”,偽孔傳:“岱宗,泰山,為四岳所宗。”《后漢書·孝安帝紀》延光三年二月辛卯“幸太山,柴告岱宗”,李賢注:“太山,王者代告之處,為五岳之宗,故曰岱宗。”《楚居》把景山稱為“景宗”,猶古書把岱山稱為“岱宗”,因其為荊山之首故名。葛陵村楚簡甲三.11、24號說:
昔我先出自(顓)追(頊),宅茲(沮)、章(漳),以選?(遷)凥(處)······董珊說“追”當讀為“顓頊”,甚是。這跟《楚辭·離騷》、《大戴禮記·帝系》、《史記·楚世家》等所說楚人出自顓頊相合。沮、漳二水發(fā)源于荊山,而景山(京宗)又是荊山之首。于此可見,《楚居》說季連等先處于“京宗”,跟葛陵村楚簡說顓頊居于沮、漳是一致的。
李家浩先生的說法是很有說服力的。
上述京字異體豎劃上加一短橫,而且向左或向右斜曳。在豎筆上加點或橫劃是古文字常見的現(xiàn)象。戰(zhàn)國時期韓國的平肩空首布京或作(《中國歷代貨幣大系·先秦貨幣》389),或作角(同上,391),或作 (同上,385),三種寫法同時存在,足以說明“京”字中間豎筆可以加橫。豎筆斜曳也是古文字中常見的現(xiàn)象。古文就,從亯從京,一般情況下京字中間作垂直的豎筆,如(鄂君啟節(jié)),可是郭店簡《六德》1作,豎筆向右斜曳,《包山》221作,豎筆向左斜曳。就字所從京中筆的變化,和上述“京”字異體的變化是平行的。
應該說上述“京”字異體的變化還不算太大,辨識起來還不算太難。另有幾種異體,情況就不太一樣了。如郭店簡有字作(《語叢一》33)之形。文例是“禮生于莊,樂生于”,曹方向先生贊成隸作京,讀為諒。他說:
B()所在《語叢》簡文“樂生于京”,或可按照C()字讀作“諒”,訓作誠、信。試看《禮記·樂記》:“禮樂不可斯須去身。致樂以治心,則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易、直、子、諒之心生則樂,樂則安,安則久,久則天,天則神。”簡文“樂生于諒”,是《樂記》“易、直、子、諒之心生則樂”的另一種表述,它相對比較簡單:《樂記》提到了四種“心”能生成“樂”,而簡文只提到其中之一。不過,兩者的基本精神還是一致的,“諒”一般解作誠、信,它和易(“和易”)、直(“正直”)、子(“慈愛”)都是內心修養(yǎng)的優(yōu)良質量。上面的引文段落結束后,《樂記》還有這樣一段話:
致禮以治躬則莊敬,莊敬則嚴威。心中斯須不和不樂,而鄙詐之心入矣;外面斯須不莊不敬,而易慢之心入矣。故樂也者,動于內者也;禮也者,動于外者也。禮、樂分主內外,固然是儒家學派極其常見的言論。值得關注的是簡文“禮生于莊,樂生于諒”,和上面這兩段引文的精神也是基本一致的。《樂記》大段的篇幅都是在討論、闡發(fā)“禮、樂”和“修齊治平”的關系,而簡文則是高度的概括。
曹先生的說法是可以信從的。
《清華簡(貳)》有字作(《系年》9)(《系年》10)之形,簡文曰:“晉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師。三年,乃東徙,止于成周,晉人焉始啟于京師,鄭武公亦政(正)東方之諸侯。”關于“京師”,董珊先生考證說:
我認為京師是指晉都鄂。
晉公說:“我皇祖唐公膺受大命,左右武王,敬□百蠻,廣司四方,至于大廷,莫不史 (事)公。[王]命唐公,戌〈成(定)〉宅京師,□□晉邦。”這個京師就應該是唐叔虞的始封地,即鄂(《史記索隱》),至燮父徙晉,晉穆侯徙絳(翼),晉姜鼎:“魯覃京師,我萬民。”晉姜是晉穆侯夫人,此時的晉都已經不是京師了,但應是晉的祖先宗廟所在地,銘文“魯覃京師”的意思應該是說晉姜的美德聞達于京師的宗廟。從前的一些學者,包括我自己,曾提出晉公“京師”是晉國都的觀點。《系年》可以大大加強這個看法。
“京師”屬晉,還可以據(jù)另外兩種西周金文加以證明。克镈、克鐘“遹涇,東至于京師”,《系年》第16章“明歲,厲公先起兵,率師會諸侯以伐秦,至于涇。”可見涇與晉都京師之間存在交通路線。多友鼎講獫狁伐京師,武公命多友靖之,其中所提到的地“荀”、“楊冢”、“(霍)”等也多可以考訂在山西中南部,所以多友鼎之“京師”也在晉。
據(jù)《史記》,唐叔虞之舊封在“鄂”,金文稱“京師”,京師即鄂。
董珊先生的說法是很正確的。
由到、由到主要是所謂高形省去右下豎筆,這也有例可循。曹方向先生舉 、(包山簡49)、(望山簡2.13)為例,已足以說明問題。總之,目前看來,把郭店簡、上博簡、清華簡中的上述諸字釋為“京”,從字形和文例兩方面都能解釋圓通。
由郭店簡的、清華簡的很容易聯(lián)想到戰(zhàn)國陶器上的下列兩組字:
第一組:(《古陶文匯編》6.120)(同上,6.121)
第二組:(同上,3.61)(同上,3.14)
第一組寫法的陶器出自鄭州商城遺址東北角。過去李家浩先生曾據(jù)同地所出的或作把和認同為一個字,是很有道理的。但字是“京”字,不是“亭”字,因而不能把它們認同為“亭”字。字形結構和郭店簡、上博簡幾乎相同,應釋為“京”。“京”,地名。《國語 ·楚語上》:“昔鄭有京、櫟。”韋昭注:“京,莊公弟叔段之邑。”《左傳·隱公元年》:“請京,使居之。”杜預注:“京,鄭邑。今滎陽京縣。”《史記·項羽本紀》:“(楚)與漢戰(zhàn)滎陽南京、索間,漢敗楚,楚以故不能過滎陽而西。”鄭國的京,在今河南滎陽縣東南約20里,在鄭州商城西約四五十里,今名京襄城。1977年,鄒衡先生和于曉興先生前往調查,從其北墻及其附近的文化層看,主要是漢代的,很少見到東周遺物。這批陶器為京地制造,故標示“京”。但鄭州商城與京襄城相去較遠,兩者難以認同。考慮到京襄城很少見到東周遺物,頗疑鄭州商城就是東周京的故地。鄭州商城的北部和東北部,在商文化之上,普遍地發(fā)現(xiàn)了東周文化層;商城有的墻段顯然經過了東周時期的修補,可以證明鄭州商城曾經被東周時期的人們利用過。這些證據(jù)可以支持京有遷徙的說法。鄭幽公時期,韓武子攻占鄭國,殺害了幽公。后來幽公之弟繻公復國。康公二十一年,韓哀侯率軍攻占鄭國,鄭國滅亡,國土并入韓國。因此,鄭州商城所出陶文應屬于戰(zhàn)國時期的韓國陶器。陶文“京昃”的“昃”、“京羌”的“羌”是京地工匠的名稱。
第二組寫法中,第一形居多,第二形是第一形的演變(把點拉成短橫)。它的上部和之類相近,下部與之類相近,也應釋為“京”字。以往學者把它和第一組字看作一個字的不同寫法,是有道理的。京有谷倉的意思。《管子·輕重丁》:“有新成囷京者二家。”尹知章注:“大囷曰京。”《史記·扁鵲倉公列傳》:“黃氏諸倩見建家京下方石,即弄之。”裴骃《集解》引徐廣曰:“京者,倉廩之屬也。”《急就篇》第二十章:“門戶井灶廡囷京。”顏師古注:“京,方倉也。”《廣雅·釋宮》:“京,倉也。”王念孫疏證引《說文》:“圜謂之囷,方謂之京。”谷倉正是齊陶文的主要用法。請看下面文例:
華門陳棱三左里敀京豆(《古陶文匯編》3.6)
□□陳□三左里敀京豆(同上,3.8)
昌櫅陳北左里敀京豆(同上3.38)
□□□北左□敀京豆(同上,3.8)
王孫陳棱再左里敀京區(qū)(同上,3.12)
誾陳赍三立事左里敀京區(qū)(同上,3.35)
昌櫅陳南左里敀京區(qū)(同上,3.27)
陳棱左敀京區(qū)(同上,3.14)
華門陳棱三左里敀京釜(《陶文圖錄》2.10.4)
陳棱再立事左里敀京釜(同上,2.11.1)
這些陶文都是鈐印在陶器上的,雖有繁簡不同,但格式統(tǒng)一,是齊陶中最重要的類型。據(jù)格式完整者分析,包括某地某某立事歲,左里敀(或分南北),“京”,量器名稱。某地是立事者的里籍,某人是立事者的私名,立事歲指即任之年。左里敀是立事者手下分管制陶工匠居位區(qū)的佐官。或省作左敀,與之相對的是右里敀,可能都是設于齊都臨淄的。豆、區(qū)、釜是器類的名稱。齊陶四量豆、區(qū)、釜、鐘,齊陶中都有出現(xiàn)。
《陶匯》3.47“陳華句莫廩敀京釜”和上述陶文屬于同一大類,“句莫廩”和《陶匯》3.39“陳予立事歲平陵廩釜”之“平陵廩”相當,廩指機構而言,《陶匯》3.1“陳?三立事歲右廩釜”、3.31“陳右廩京釜”,《璽匯》0313“平阿左廩”,左廩、右廩皆機構名。敀應是陳華手下分管句莫廩制陶工匠的佐官。《陶匯》3.2“陳立事歲安邑京釜”,安邑可視為安邑廩敀的省略。
我們理解,齊國陶文往往由陳氏集團的人士監(jiān)造,在齊都由左里或右里、或左廩右廩制造,在地方由地方的廩制造,京則是置用的地方。京和左里右里、左廩右廩及地方的廩之間,應有隸屬關系。《陶匯》3.16“王孫陳棱右敀坸京區(qū)”,坸是具體的京名。但一般情況下只說京,不出具體京名。
1977年,河南登封陽城遺址發(fā)現(xiàn)“陽城倉器”、“倉”、“左倉”等陶文,1983年在河南滎陽故城發(fā)現(xiàn)“滎陽廩”、“滎陽廩陶”等陶文,分別是陽城倉和滎陽廩制造陶器的標記。這點和齊國陶文頗為相似。
《金石書學》第九號第20頁所錄陶璽,施謝捷先生斷為齊璽。他將印文釋為“左掌客亳”,并指出“掌客”見于《周禮·秋官·司寇》,掌接待四方賓客。這個所謂“亳”,和上述齊陶文的“京”寫法屬于一路,也應釋為京,理解為谷倉。這是左掌客屬下的京所使用的官印。
《古璽匯編》0225號為,應釋為“維囗京之璽”,“維囗”為京名。從文字風格看,也是一枚齊國官印。
《舟山錢幣》1995年第1期公布一枚銳角布新品種,黃錫全先生釋為“亳百浧”。這是屬于戰(zhàn)國早期的韓國貨幣,“亳”應釋為“京”。上面已提到,京本來屬于鄭。春秋中晚期的鄭國空首布,為京地制造,其中“京”作。這表明兩種異體的“京”字只是戰(zhàn)國文字的寫法。《中國貨幣發(fā)展史》第61頁著錄一枚平首平肩弧襠布,作之形,其形制與河南嵩山出土的微聳肩弧襠空首布(《先秦貨幣通論》第95頁)相似,其中“京”字寫法與鄭國空首布一路,年代正好介乎兩者之間。
《說文》:“京,人所為絕高丘也。從高省,丨象高形。”丨象征高,表示離開地面。京大概是底部離開地面的建筑物,或許本義就是表示囷京的。漢代出土的陶倉,有些形制和京相同,而且上面有自名京。如西安三兆M3西漢晚期墓葬,出土5件陶倉,帶醬黃釉,有墨書題記,分別為“粟一京”、“黍粟一京”、“大麥一京”、“大豆一京”、“麻一京”。器物作等形。其中“京”就是倉的意思。“黍粟一京”是說“黍和粟一倉”,“大豆一京”是說“大豆一倉”。這類陶倉頗能折射出“京”的構形本義。
需要說明的是,兩組異體的“京”,過去或釋為亳。亳字商代甲骨文一般作,變體作(《甲骨文編》第245頁),早期金文一般作(《金文編》374頁),變體作(《金文編[四版]校補》第59頁)。甲骨文中的“亳”用為地名,亳地的社稱為亳社。《英國所藏甲骨集》2524:“癸丑,王卜貞:旬無憂?在十月又一。王征夷方。在亳。”亳在征夷方的路線上。亳社見于傳世文獻。考察商代的亳應結合這兩點進行。《左傳·定公六年》,陽虎“盟國人于亳社”,哀公四年魯“亳社災”,丁山據(jù)此認為:“魯國的亳社,儒者既傳為‘亡國之社’,當然是商代的大社。亳社在魯,可見魯國在殷商時代也有亳稱了。”《史記·殷本紀》謂:“湯始居亳。”《書序》說:“湯始居亳,從先王居。”甲骨文的亳應在魯國的范圍內尋繹。至于《尚書·立政》有“三亳”之稱,孔疏引皇甫謐說,以為“三亳”,“三處之地,皆名為亳,蒙為北亳,谷熟為南亳,偃師為西亳。古書亡滅,既無要證,未知誰得旨矣”。傅斯年辯證地解釋了多個亳地的問題,“亳者乃商人最初之國號,國王易其居,而亳易其地,原來不是亳有好些個,乃是亳王好搬動”。丁山先生認為亳“象艸生臺觀之下形”,指出亳下從艸,是很正確的。戰(zhàn)國時期比較可靠的亳字作,見于《睡虎地秦墓竹簡·日書甲種》,文例為“田亳主以乙巳死,杜主以乙酉死”。整理小組注釋說:“杜主,《史記·封禪書》:‘于杜亳有三杜主之祠、壽星祠,而雍菅廟亦有杜主。杜主,故周之右將軍,其在秦中,最小鬼之神者。各以歲時奉祠。’索隱云:‘秦寧公與亳王戰(zhàn),亳王奔戎,遂滅湯社。皇甫謐亦云:周桓王時自有亳王號湯,非殷也。’又引徐廣云:‘京兆杜縣有亳亭。’”無論從字形還是文意看,把釋為亳都是合適的。由此看來,戰(zhàn)國時期一般寫法的“亳”和“京”的異體還是有所不同,把“京”字異體釋為“亳”字形上有一定障礙。但是“京”、“亳”相混的情況也確實存在,而且古籍已有先例。《春秋·襄公十一年》:“公會晉侯、宋公、衛(wèi)侯、曹伯、齊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鄭。秋,七月,己未,同盟于亳城北。”杜注:“亳城,鄭地。”《左傳·襄公十一年》:“夏,鄭子展侵宋。四月,諸侯伐鄭。己亥,齊大夫光、宋向戌,先至于鄭,門于東門。其莫,晉荀罃至于西郊,東侵舊許;衛(wèi)孫林父侵其北鄙。六月,諸侯會于北林,師于向。右還,次于瑣。圍鄭。觀兵于南門,西濟于濟遂。鄭人懼,乃行成。秋,七月,同盟于亳。”《公羊傳》和《谷梁傳》記此事作:“秋,七月,己未,同盟于京城北。”惠棟《九經古義·公羊上·襄公十一年》云:“京,鄭地,在滎陽,隱元年《傳》謂之京城大叔是也。亳城無考。此傳寫之訛,當從《公》、《谷》是正。”陳立《公羊義疏》云:“《公》、《谷》及《服氏》皆作‘京城北’,于義為得。作亳者,字之訛。按《說文》,亳從高省,乇聲。京亦從高省,象高形。篆文相似,故易混。”王國維《說亳》于“鄭地之亳”下注曰:“《公》、《谷》作‘京城北’,《公羊疏》謂《服氏經》亦作‘京’。今《左氏經傳》作亳,殆字之誤也。”就是其中的顯例。
把“京”字的異體釋為“亳”,除了字形上的障礙外,主要還是文例講不通。
至于釋“亭”的說法,也是行不通的。目前已經確釋的戰(zhàn)國時期的“亭”字很少。與《說文》小篆一路的寫法見于秦系,都是從高省,丁聲。六國文字中的“亭”字,吳振武先生在《談左掌客亭陶璽———從構形上解釋戰(zhàn)國文字中舊釋為“亳”的字應是“亭”字》一文中舉了8例,我們確認其中5例為“亭”,3例為“京”。現(xiàn)將六國文字中確認的亭字移錄如下:
亭佐?之戈“亭差(佐)”(《珍秦齋藏金【吳越三晉篇】》49—71)
越王者旨于?戈甲“□(亭)侯(候)”(《殷周金文集成》11311)
越王者旨于?戈乙“□(亭)侯(候)”(同上,11310)
古璽“童(鐘)麗(離)亭璽”(《璽匯》0279)
封泥“□□亭璽”(《考古》2005年第5期第68頁)
第3例是第2例的省體。這類“亭”明顯不是從高省。應分析為從亯,丁聲。“亯”,吳大澄《說文古籀補》以為“象宗廟之形”,未必是。但象某種建筑之形,是可以肯定的。亭本身是建筑,故用“亯”作形符。丁和亭古音相近,亭以丁為聲符。這種寫法的丁字,過去只在偏旁中見到。如沇兒鐘、《說文》古文等。單用的丁字,見于楚文字。如《清華簡三·芮良夫毖》作,《赤鵠之集湯之屋》作。《芮良夫毖》:“君子而受柬萬民之咎,所而弗敬,卑之若童(重)載以行崝險,莫之扶道(導),其由不邋(攝)丁。”“丁”讀為“停”。《赤鵠之集湯之屋》:“其一白兔不得,是始為埤(陴),丁者(諸)屋,以御白兔。”丁訓為當。從《芮良夫毖》看,戰(zhàn)國文字借丁表示亭。看來亭從丁聲不是偶然的現(xiàn)象。六國文字的亭字,很可能先借丁字表示,然后在借字上加形符亯構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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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趙平安
來源:《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3年第4期
選稿:耿 曈
編輯:楊 琪
校對:鄭雨晴
審訂:汪鴻琴
責編:耿 曈
(由于版面內容有限,文章注釋內容請參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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