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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版權局發布2024年度上海版權十大典型案件。本次十大案件的評選由上海市版權局組織,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執法總隊、上海海關、浦東新區知識產權局等單位推薦,經專家評選產生。本次評選的案件,共有民事案件4件、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3件,涵蓋了計算機軟件、文字作品、視聽作品、美術作品、音樂作品、游戲等多個領域。
其中,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短視頻平臺話題聚合傳播視聽作品侵犯著作權糾紛案”入選,該案由知識產權審判庭法官楊捷審理,一起來看!
案件3
短視頻平臺話題聚合傳播視聽作品
侵犯著作權糾紛案
(一)基本案情
原告北京某信息技術公司系電視劇《甄嬛傳》的權利人,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的APP上存在大量涉案作品的侵權短視頻,同時還存在大量關于“甄嬛傳”的話題,在話題中集中向用戶提供涉案短視頻鏈接。原告曾就此向被告發出侵權通知,但被告未刪除全部涉案鏈接。原告認為,被告侵害其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請求判令被告賠償經濟損失400萬元。2023年2月20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明知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未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已構成幫助侵權行為。據此判決: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160萬元等。一審判決后,被告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經審理后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專家點評
短視頻平臺對用戶侵權內容的注意義務邊界與責任認定,始終是網絡著作權司法實踐中的核心爭議焦點。關鍵在于如何判斷短視頻平臺構成“明知或者應知”。在司法實踐中,短視頻平臺整理、推薦熱播電視劇作品或者在接到權利人通知后仍未采取合理措施刪除、屏蔽侵權作品的,可能存在主觀過錯。本案中,平臺以“算法推送中立”抗辯時,法院從多重維度分析“應知”的認定標準:通過付費推廣機制論證平臺獲經濟利益與較高注意義務的關聯性;將“話題聚合”行為定性為對侵權內容的選擇、推薦;將長時間高知名度的視聽作品認定為“熱播”作品等。該判決既回應了長視頻著作權保護訴求,也體現了短視頻平臺的內容治理邏輯,對于構建新時代網絡版權保護新秩序具有深遠意義,彰顯了知識產權司法實務中利益平衡的價值立場。

來源丨“上海發布”微信公眾號
線索提供丨知產庭
責任編輯丨曹赟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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