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美國實驗室論文說明了什么?
最基本的一點:這個論文真的要是對孫某有利的話,鉈方為何一直安靜如雞呢?按理說早就應該群起而攻之,大張旗鼓洗白冤屈了。別的不說,寫信向警方舉報新證據,讓他們重啟調查,孫家及其擁躉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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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于頭發的基本常識:
檢驗是在2018年,而且時間是按照通常頭發生長速度算的。原論文里也寫了,這不同的人,頭發生長周期能差到0.5-2倍呢。而論文里推測的時間,那也不是按照最大速度算的。正常人頭發生長速度,能和中了毒受了刺激的人一致嗎?
更何況,朱令頭發脫落在家床上的日期,其實只有一個大概范圍,準確時間無法確定。
所以對于兩根23年前的頭發,能檢驗出的,其實是中毒幾次的峰值,中毒準確時間有誤差,那才是正常的。而現在算出的8月20-24號左右的中毒時間,和孫某9月份加入課題組的時間誤差只有一周左右。這根長了100多天的頭發,實驗誤差不過這么幾天,已經是非常精確了。
而如此的巧合,其實已經基本上鐵證如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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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于頻繁的投毒次數:
檢驗結果中第一次被投毒,是在8月20-24號左右。而到達組織的鉈,其實會因為一次吸收不了,再回到血液里面再運輸到頭發,然后形成二次峰值。這類的二次峰值,和新中毒的峰值混合在一起,其實是無法區分的。
至于前面微量的17天,很可能是后來毒素濃度太高,沾染到了以前的頭發。或者是毒素壓根就是在洗頭膏里面,從外部把以前生長的頭發染上了。所以說根據一些小的峰值,就說是中毒了20多次的論斷,其實也是不準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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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于開學時間:
不過深究下去的話,更讓人驚訝的就來了。根據天涯時候的帖子,朱令父母回憶那個暑假,朱令和孫維都是提前一個月去了學校住宿。朱的父母對于當年發生的事記憶非常清晰:“朱和孫同時提前一個月回校住宿舍”。
而清華的校歷也很清楚:當年是有夏季學期的,1994年其實是8.7開學,正好和朱令父母的回憶是一致的。如果結合到朱令8.24日左右的第一次大規模中毒時間,再減去17天的微量時間,那就是和夏季開學第一天8.7完全一致,是非常驚人的巧合了。而這樣的巧合,難道不足以說明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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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所謂孫某9月加入課題組,那其實也只是個粗略的回憶。很可能當事人想的,是孫某開學后加入了課題組,但是把當年的開學日期,從8月下意識記成了通常的9月而已。更何況在正式加入以前,先試用幾天不是非常正常的嗎?孫維提前一個月上學,不正可以提前熟悉情況,實習一下為正式加入做準備嗎?
而在這個時候,趁著老師同學不備,偷出一點鉈溶液也是很容易的。而等到正式加入之后,再大規模偷竊更不困難。這也解釋了為何前期中毒輕微,后期逐漸加量的事實。
所以說,二人在那個暑假的上學時間,以及孫某加入課題組的時間,那都是可以查到的,網友在網絡扒就能扒出很多新證據。而警方只要重啟調查,其實就很容易查清楚真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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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為何不重啟調查?
而無論怎么說,2018報告都是個新證據。有了這種新的重大證據,警方難道不應該重啟調查嗎?為什么不查呢?
特別是孫某一方,覺得這是個利好的話,她本人更是應該站出來,呼吁立刻重啟調查,還她一個公道才對。那么,警方對于這種已經傳遍全網的新證據,怎么能夠視而不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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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無論是挺孫還是倒孫的,這方面大家的要求就是一致的:
重啟調查!
問心無愧的話,就讓大家一起呼吁重啟調查唄?只要查,就知道誰在裸泳。而還當事人清白,替冤死者昭雪,不是我們應該做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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