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網友反映,青州市高柳鎮有一家新建的廠房,“未批先建”,違法施工。“未批先建”,影響社會環境,影響整個城市規劃,還會給城市帶來臟亂差的感觀。
網友反映的“未批先建”項目是一處沒有任何標志的廠房,位于青州市高柳鎮葛家口村村南,三岔口對面有一家華富能源加油站,項目占地約十幾畝,由當地建筑公司開發。但現場并沒有標有任何標識。
當記者詢問這里看大門的工人是什么廠房時,這位工作人員也聲稱不知道,只是說這施工一年多。通過一個小門,記者進入工地,現場高樓主體已完成,工人還在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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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現場
為了求證該廠是否涉及“未批先建”,本報記者打電話到該鄉鎮主管部門,該鎮一位工作人員說,“該大樓手續齊全”。記者讓拿來該廠《國有土地使用證》、該廠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環評等,截止到發稿,也沒看到。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一律不得開工。第十二條規定,對于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為規避辦理施工許可證將工程項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轄權的發證機關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對建設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1%以上2%以下罰款;對施工單位處3萬元以下罰款。
新《環境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要遏制環評“未批先建”情況發生,一方面要強化環保部門的執法力度,讓環保部門的腰桿立起來,敢于對違法項目亮劍,另一方面也要給地方政府套上環境保護的“緊箍咒”,讓每一個項目都接受環評,讓環評真正成為環境的“保護傘”,地方政府應該旗幟鮮明地支持環評工作,建設部門、土地規劃審批部門等也應該和環保部門多配合,從而從根本上杜絕“未批先建”情況發生。
截至發稿,記者并未收到主管單位工作人員的回復。針對此事本報也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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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今日新聞熱點
原標題 | 山東青州:“三無企業”未批先建期待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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