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會寧縣人民法院
預拘留公告
為維護司法權威,捍衛法律尊嚴,切實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意見》,現對王小鵬、楊國輝等5名拒不按財產報告令申報財產、拒不按執行通知書履行義務,且長期規避執行的被執行人發出預拘留公告,再次敦促上述5名被執行人于2025年11月10日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否則,本院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六項、第二百五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之規定實施司法拘留。對構成犯罪的,將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的刑事責任。
一、被執行人:王小鵬,男,漢族,2001年7月6日出生,住甘肅省會寧縣太平店鎮萬坪村上老社51號,身份證號62042220010706XXXX。未履行(2024)甘0422執1884號案件執行款50000元及利息,執行費650元。
二、被執行人:楊國輝,男,漢族,1985年6月21日出生,住甘肅省會寧縣老君坡鄉謝岔村榆灣社42號,身份證號62042219850621XXXX。未履行(2025)甘0422執1314號案件執行款15000元,案件受理費88元及執行費125元;(2025)甘0422執1253號案件實行款13000元,案件受理費63元及執行費95元。
三、被執行人:侯振斌,男,漢族,1989年4月11日出生,住甘肅省會寧縣老君坡鄉張川村陽坡社11號,身份證號62042219890411XXXX。未履行(2025)甘0422執976號案件執行款15000元,案件受理費204元及執行費128元。
四、被執行人:殷琳喬,男,漢族,1987年9月4日出生,住甘肅省會寧縣老君坡鄉謝岔村中莊社14號,身份證號62042219870904XXXX。未履行(2024)甘0422執1745號案件執行款20000元,執行費470元。
五、被執行人:牛國兵,男,漢族,1988年8月28日出生,住甘肅省會寧縣翟家所鄉高咀村康灣社,身份證號
62042219880828XXXX。未履行(2024)甘0422執1890號案件執行款4764元,案件受理費50元及執行費50元。
特此公告
2025年10月31日
*如果不想錯過內容,記得讀完點一下“贊”和“在看”,這樣每次新文章推送才會第一時間出現在您的訂閱列表里。
法律支持
![]()
聲明:本公眾平臺致力分享有價值的內容,轉載引用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部分源自互聯網,存在無法核實真實出處,如涉及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本公眾平臺所刊載的內容、產品、服務均由品牌方提供。涉及版權、產品服務和質量等所有信息和一切法律責任由內容提供方負責,與本平臺無關。文中全部內容本公眾號不作任何保證和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
來源:會寧法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