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寄語:

為深化司法公開、凝聚治理合力,如皋法院設立“人大代表監督聯絡工作站”,通過市、鎮、村三級全覆蓋網絡,搭建代表履職與司法實踐的常態化互動平臺。本專欄聚焦工作站職能,展現代表通過“請進來+走出去”模式,在監督評議、糾紛化解、法治宣傳等領域的積極作為,記錄司法民主與基層治理協同共進的堅實足跡。
2025年11月3日上午,如皋法院開發區法庭以人大代表監督聯絡工作站為橋梁,將調解現場“搬”進城北社區,邀請如皋市人大代表董蕾共同化解一起棘手的遺產繼承糾紛。
案情簡介
原告張某訴稱,其與繼母顧女士雖無血緣關系卻情同親生母女。2018年,顧女士因病去世,留下位于城北社區某小區的一套房產。關于該房產如何繼承,其與顧女士的兄妹存在不同意見。張某為此訴至法院,請求依法分割案涉房產。
“糾紛牽扯親情,一方面要發揮家事審判專業化優勢彌合裂痕,另一方面可以結合人大代表監督聯絡工作站的職能,邀請人大代表共同參與調解,調解地點就放在案涉房產所在的社區。”案情討論會上,法庭負責人陳璇分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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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當天,陳璇與董蕾認真聆聽雙方關于案涉房產分割的不同意見。“一家人打斷骨頭連著筋,爭的是房產,傷的是和氣啊。”聽了雙方的陳述,董蕾語重心長地說。
“我國《民法典》第1127條關于繼承權有明確規定,‘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案中,張某雖然不是顧女士的婚生子女,但是存在扶養關系的繼子女,依法享有遺產繼承權。”陳璇悉心釋明相關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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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在法官和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下,經過多輪“背對背”溝通、“面對面”協商,雙方就案涉房產的分割達成一致意見,當場簽訂調解協議。
該案的成功化解,是如皋法院持續深化人大代表聯絡工作的生動實踐,進一步推動代表履職監督與審判執行工作深度融合,以司法之力賦能基層善治,讓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如皋煥發更強生機。
來源 | 如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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