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是申請執行人胡某某,我看到李某某來隰縣了,你們快來…”
11月3日晚18時許,剛結束一天工作的執行法官突然接到申請人的緊急電話,稱已掌握被執行人行蹤線索。隰縣法院執行局立即啟動執行響應機制,執行干警隨即趕往申請人提供的地址,對長期逃避執行的李某某實施拘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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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源于2022年的一筆5萬余元借款。李某某在借款后始終未按期償還,該案判決生效后,其仍拒不履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多次向李某某發出履行通知并予以敦促,依法對被執行人李某某名下的銀行存款、房產、車輛等財產進行了全面查控,結果卻一無所獲。
為促使李某某現身履行,法院依法對其采取了信用懲戒措施:凍結其銀行及網絡支付賬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發布限制消費令。但李某某始終以種種理由搪塞推諉,甚至故意隱匿行蹤、規避執行,致使案件執行始終無實質進展。因當時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依法對該案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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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本”并不意味著執行終止,更不代表法院放棄了債權人的權益。此次接獲相關線索,執行干警迅速行動,成功將李某某當場控制。面對法官的釋法析理,李某某仍態度強硬,以無履行能力為由拒不配合。鑒于其長期規避法院執行的行為,隰縣法院依法對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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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威嚴和干警的堅持不懈,徹底擊潰了李某某的心理防線,李某某即被送交拘留所收押時,他主動與申請人商量以物抵債的方式將全部案款一次性履行到位。至此,這起一波三折的執行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來源:隰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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