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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達財經 文 楊洋 編 李亦輝
11月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山監管分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中金罰決字〔2025〕4號)顯示,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因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山監管分局罰款154萬元。
中金罰決字〔2025〕4號顯示,同樣因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李華明(時任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港口支行客戶經理)被警告;周兵(時任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港口支行行長)被警告;陳仕杰(時任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績東支行客戶經理)被警告;鄧志偉(時任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績東支行行長)被警告;卓鎮柱(時任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小欖支行公司金融部主任)被警告;蔡劍坤(時任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小欖支行行長、西區支行行長)被警告;謝植裕(原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績東支行客戶經理)被警告;江凱東(時任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西區支行客戶經理)被警告;張志強(時任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西區支行行長)被警告。
天眼查資料顯示,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成立于1988年12月20日,注冊地址為廣東省中山市石岐華柏路55號,經營范圍包括: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等有價證券;從事同業拆借;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從事銀行卡業務;代理收付款項;提供保管箱服務;外匯存、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國際結算;結匯、售匯;同業外匯拆借;外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外匯借款;外匯擔保;買賣和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發行和代理發行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自營和代客外匯買賣;代理國外信用卡的發行和付款業務;離岸金融業務;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務;經營中國銀監會等批準的其他業務(許可該機構經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定批準的業務,經營范圍以批準文件所列的為準);法律、法規允許代理的各類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在風險方面,天眼查統計顯示,共發現公司存在自身風險10932條,周邊風險11986條,歷史風險13174條,預警提醒7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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