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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1950年初,公安部向蘇州市公安局發(fā)出緊急通報,要求蘇州公安機關全力緝捕隱藏在蘇州市的“二七慘案”元兇趙繼賢。蘇州市公安局責成時任蘇州市中區(qū)公安分局調查股股長的高其志擔任此緝捕重任……
01
“二七慘案”,血債累累
趙繼賢,1885年出生于山東歷城,畢業(yè)于北京京師政法大學,他以奉迎拍馬、投機鉆營的手段,得到了直系軍閥吳佩孚、曹錕的賞識重用。
1922年1月,趙繼賢接任國民黨京漢鐵路局局長。在吳佩孚與奉系軍閥張作霖爆發(fā)直奉戰(zhàn)爭后,趙繼賢為了籌集軍費供吳佩孚打內戰(zhàn),竟在工人身上打主意,每月克扣工人四分之三的工資。京漢鐵路工人不堪忍受重重盤剝,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于1月5日在鄭州召開京漢鐵路總工會籌備會,決定2月1日舉行總工會成立大會。
當時曾有人向趙繼賢報告此事,趙表面上關照給予工人代表赴會免票待遇,暗中卻密告吳佩孚,說工人們未經(jīng)地方官廳許可,竟敢明目張膽,聚眾招搖,要求吳派兵鎮(zhèn)壓。吳隨即電令駐鄭州、信陽的國民黨十四師師長靳云鶚加強防范,設法制止。
在吳佩孚的密令下,1月28日,鄭州警察局長黃殿辰奉令帶著武裝警察來到京漢鐵路總工會籌備會,威脅恫嚇和制止工人開會。2月1日,總工會整隊向普樂園(即現(xiàn)在的二七紀念堂地址)進發(fā)時,受到荷槍實彈的軍警把守阻攔。工人們義憤填膺沖進了會場,并當場宣布京漢鐵路總工會成立。
雙方劍拔弩張,軍警竟以武力強行侵占工會會所,包圍代表的住地,搶去工會文件和財物,并逮捕和毒打工人。
就在這天晚上,總工會作出了京漢鐵路在2月4日中午全線罷工的決議,并將總工會移到武漢漢口江岸辦公,并要求當局撤換趙繼賢、黃殿辰,賠償工人的損失。
面對總工會的決議,趙繼賢驚慌萬分,通過吳佩孚密電蕭耀南(時任兩湖巡閱副使),派遣國民黨鎮(zhèn)守使署參謀長張厚生,強迫總工會交出工會委員,由此引發(fā)了大規(guī)模的工人示威游行。
2月7日下午,張厚生帶了兩個營的兵力,分三路包圍總工會,當場打死工人糾察隊隊長曾玉良等37人,還包圍宿舍,逮捕工人和共產黨員,將總工會江岸分會委員長林祥謙剝去衣服,赤裸上身綁在車站電線桿上。
張厚生威逼林祥謙下達復工命令,旁邊就是拿著大砍刀的劊子手,只要林祥謙敢說一聲“不”,就砍一刀。但林祥謙寧死不屈。林祥謙被劊子手連砍7刀,當場犧牲。與此同時,共產黨員、鐵路總工會法律顧問施洋被捕,犧牲于南昌。
就在鄭州、武漢殘酷鎮(zhèn)壓罷工工人的同時,趙繼賢也沒閑著。他以國民黨京漢鐵路局局長的名義,在京漢鐵路北段長辛店發(fā)出布告,限工人12小時內復工;同時致電軍警部門,對參與援助罷工的工人、學生,一律嚴重懲辦。在工人示威抗議時,他竟驅以馬隊踐踏,開槍掃射,當場打死3名工人,傷殘數(shù)十人……
02
狡兔三窟,逃匿蘇州
“二七慘案”發(fā)生后,在中共的領導下,京漢鐵路全線罷工,各地工人、學生掀起了聲援“二七”大罷工的熱潮。但就在這時,鎮(zhèn)壓“二七”大罷工的主兇之一趙繼賢卻忽然不見了蹤影。
原來,趙繼賢在吳佩孚被北伐軍打垮并狼狽逃竄后,馬上投靠了背叛革命的蔣介石。在蔣介石的庇護下,他不但平安無事,還將搜刮到的錢財,在京、津、蘇、滬一帶購置大量田莊、房屋、店鋪等,僅在蘇州郊區(qū)和吳縣,就購買了田地570余畝,房屋6處,還娶了一房小老婆,過著逍遙法外的奢侈生活。
解放后,這個雙手沾滿工人鮮血的劊子手惶惶不可終日,他本想變賣田地房屋后逃往香港,但由于這些房產一時無法賣掉,再加上廣東方面出境困難,他最終未能逃離大陸。于是,趙繼賢干脆改名換姓,離開他的南京居住地,神不知、鬼不覺地悄悄地逃到了蘇州。
然而,狐貍再狡猾,也斗不過好獵手。很快,公安部就通過群眾的舉報與縝密的調查,掌握了趙繼賢在蘇州的藏匿地——通關坊28號。1950年初,公安部向蘇州市公安局發(fā)出緊急通報,要求蘇州公安機關全力緝捕“二七慘案”元兇趙繼賢。蘇州公安局局長丁兆甲將緝捕任務交給了時任中區(qū)公安分局調查股股長高其志。
高其志接令后,立即組建緝捕組,對位于蘇州城中的通關坊28號進行了秘密偵查。經(jīng)調查,通關坊28號的確是趙繼賢的財產,而且當時里面也住有趙繼賢的兄弟及其兒子趙世清等人。但是,唯獨未見到趙繼賢的人影。
趙繼賢究竟藏在哪里呢?在調查了半年仍毫無頭緒后,緝捕小組決定改變思路,以趙繼賢的大兒子趙世清為突破口深入調查。
恰在此時,有人向高其志舉報趙世清參加賭博一事。高其志認為這是一個天賜良機,于是,連忙向丁兆甲局長匯報,提出拘留趙世清,實施敲山震虎、順藤摸瓜之計,得到批準。
趙世清遂被以聚眾賭博罪拘留。在突審中,高其志陡然問道,“趙世清,趙繼賢在哪?”趙世清的心理防線一下坍塌,在唯恐“罪上加罪、罪不可誅”的驚恐中,交代了其父趙繼賢隱藏在閶門皋橋西街34號的重要信息。
03
逍遙法外29年后終落網(wǎng)
根據(jù)趙世清的口供,高其志查閱了閶門皋橋西街34號的戶口。但是,這個戶口上并沒有趙繼賢,只有一個名叫趙博學的人。
在深入進行外圍調查中,高其志發(fā)現(xiàn)34號那座樓房里住著的趙博學,是個老頭子,他的登記表上的職業(yè)填寫的是天津貿易商行。周邊居民向高其志反映,隨同這個老頭同居的是他的一個年輕漂亮的老婆。不過,這老頭有點怪,平時幾乎不出門,外出辦事,都由他老婆經(jīng)辦。
頓時,高其志的心里有了八九分明白。在一番準備后,當天,高其志就向丁兆甲局長作了匯報,并連夜制訂了抓捕方案。
第二天(1951年5月10日)上午,丁兆甲局長親自出馬,帶領高其志等一班公安戰(zhàn)士,直奔城西北的閶門西街34號,進行實地核對與抓捕。在西街34號院子的最后一進,丁局長等人找到了正手捻佛珠、對著佛像叩頭求拜的趙博學。
面對從天而降的公安人員,趙博學強作鎮(zhèn)靜,推說自己原來是做木材生意的商人。高其志自然不信,提出了一系列的詢問,直問得趙博學語無倫次,終于承認自己就是趙繼賢。
就這樣,這個雙手沾滿革命者鮮血的劊子手,在逍遙法外長達29年之久后,終于落入了人民的法網(wǎng)。當天,趙繼賢就被帶到了蘇州市公安局看守所,在經(jīng)公安部門預審后,移交河南省人民法院。
04
鄭州、武漢兩地公審
1951年7月5日,河南省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通過法庭調查,認定趙繼賢對鎮(zhèn)壓“二七”大罷工、殺害林祥謙和施洋等烈士負有直接責任。根據(jù)當時《共同綱領》第七條前段精神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第十六條原則,河南省人民法院當即作出了對趙犯“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其全部財產,酌留其家屬生活費”的判決。
鑒于這是一起歷史遺案中的要案,當時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席吳芝圃作出批示,“須報中南暨中央最高法院批準后才好執(zhí)行”。后來,黨中央指示要將此案在鄭州、武漢兩地公審后執(zhí)行。于是,1951年7月8日,河南省人民法院先在鄭州召開公審大會后,旋即將趙犯押送武漢。
7月16日這一天,在烈士林祥謙就義的地方——漢口江岸車站,河南、湖北兩地的人民法院聯(lián)合舉行了公審控訴大會,會后,立即將趙繼賢押赴刑場,執(zhí)行槍決。
當時,全國不少報紙都以頭條要目的位置報道了這條新聞。時為新華社蘇州支社采訪員、《新蘇州報》記者、后為全國著名作家與中國作協(xié)副主席的陸文夫,撰寫了一篇《血債要用血來還》的通訊。文中,陸文夫感慨道:“今天是我們報仇的日子,索還血債的日子……‘二·七’死難的烈士們安息吧!英勇的無產階級先鋒戰(zhàn)士林祥謙同志安息吧!血是要用血來還的,你們的仇要報,你們所爭得的勝利我們要保衛(wèi)!”
據(jù)《世紀風采》 湯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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