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
罰息與復利,一段話給您解釋清楚!
也迪律師解答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七十六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據此,金融債權在狹義上的定義應當是指貸款本金在約定的貸款期限內所產生的一系列孳息。這些孳息包括了貸款本金在貸款期間按照約定的利率所生成的利息。而所謂的“罰息”,其實是指借款人未能按照事先約定的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金的情況下,貸款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對借款人收取的一種具有懲罰性質的逾期利息。罰息的設置旨在對借款人的違約行為進行經濟上的懲罰,促使其盡快履行還款義務。因此,無論是利息還是罰息,它們的計算基礎都應當是貸款本金,即以貸款本金為基數進行計算。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對貸款期內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按季計收復利,貸款逾期后改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之規定,復利被明確稱為“利息的利息”,這一概念特指以未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作為計算基數進行核算。具體來說,復利并非通過將利息計入本金后再進行二次計算的方式實現,而是直接基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數額進行衍生計算,從而體現利息本身的累積效應。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