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下的湖邊,曾是一家人留下歡聲笑語的地方,卻在2023年9月的一個夜晚,變成了一場悲劇的發生地。這場悲劇的源頭,不過是一對夫妻持續兩年多的生活矛盾,卻在一次激烈爭吵后,以生命為代價畫上了沉重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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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2025年10月24日的報道稱,馮某與妻子遲某之間的爭執早已不是新鮮事,兩年多來,生活里的瑣碎摩擦不斷累積,讓兩人的關系逐漸緊張。2023年9月的那個晚上,矛盾再次爆發,激烈的爭吵讓遲某情緒失控,她負氣拿起包就往家外走,馮某緊隨其后,在單元門前,兩人的爭吵沒有停歇,反而愈演愈烈。最終,遲某坐上了馮某駕駛的小轎車,坐在了后排座位上。
途中,情緒依舊激動的遲某突然提出要去曾經一家人常帶孩子游玩的湖邊自殺。或許是長久的爭吵讓馮某疲憊,或許是他覺得妻子只是一時氣話,并未將這份輕生的念頭放在心上,他沒有勸阻,反而駕駛車輛將遲某載到了湖邊的停車場。當馮某停下車,伸手拉動手剎的瞬間,后座的遲某突然推開車門,徑直朝著湖水走去,沒有絲毫猶豫。
這一刻,馮某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他立刻跟在后面阻攔,試圖將妻子從湖邊拉回,可遲某的情緒已然失控,掙脫了他的阻攔,一步步走向湖水深處。馮某急忙呼救,附近正在夜釣的人聽到呼喊后趕來幫忙,馮某更是拿起身邊的魚竿,不顧危險地走進湖中,想要借助魚竿將妻子拉上岸,但湖水的力量和遲某的抗拒讓救援一次次失敗。無奈之下,馮某只能返回岸上,迅速撥打了公安機關和消防救援部門的電話求助。
當民警、消防員等救援人員陸續趕到現場時,湖面早已沒了遲某的身影。搜救工作持續到次日13時許,遲某的尸體才被打撈上岸,經鑒定,她符合生前溺死的特征。一條鮮活的生命,就這樣在曾經充滿回憶的湖邊消逝,留下的是兩個尚未成年的孩子和一個破碎的家庭。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后,黑龍江省賓縣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進行了審理。公訴機關指控馮某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而馮某的辯護人則提出,馮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實,自愿認罪悔罪,并且已經賠償了妻子近親屬的經濟損失,取得了對方的諒解,加上家中還有兩名未成年孩子需要撫養,希望法院能考慮這些情節,采納公訴機關提出的緩刑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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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法院經過審理認為,馮某在明知妻子提出輕生想法后,已經預見其可能跳湖自殺的風險,卻輕信能夠避免,依然將妻子帶到湖邊,最終導致遲某溺亡,其行為確實構成了過失致人死亡罪。不過,案件因家庭矛盾引發,馮某在案發后積極實施救助,事后也對被害人家屬進行了經濟賠償并獲得諒解,犯罪情節較輕。同時,馮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事實、自愿認罪認罰,這些都符合從輕處罰的條件。最終,法院一審判決馮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這起案件曝光后,引發了網友們的廣泛討論,不少理性聲音聚焦在家庭矛盾處理與責任邊界上。有網友表示:“夫妻吵架很常見,但拿自殺說事真的要謹慎,另一方不能不當回事,生命不是玩笑,多一句勸阻可能就不會有悲劇。”也有網友認為:“馮某確實有過失,明知道妻子情緒激動還帶她去湖邊,雖然不是故意的,但也要為自己的疏忽負責,只是兩個孩子沒了媽媽,爸爸還要受刑,太可憐了。”還有網友提到:“家庭矛盾積累久了很容易爆發,遇到問題還是要好好溝通,互相退讓一步,別等到無法挽回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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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起悲劇中不難看出,家庭矛盾的處理方式至關重要,一時的疏忽、對他人情緒的漠視,都可能釀成無法彌補的后果。馮某的判決,既體現了法律對生命的尊重,也給所有家庭敲響了警鐘:面對家人的負面情緒,尤其是涉及生命安全的信號,絕不能掉以輕心,及時的溝通、耐心的勸阻,或許就能阻止悲劇的發生。同時,這也提醒每個人,在情緒激動時要保持理性,不要用極端方式對待自己和家人,畢竟生命只有一次,家庭的完整與和睦,遠比一時的爭執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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