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對圖書館事件的復核處理結果發布了,重點三項:
1.撤銷對肖某瑫的處分;
2.保留楊某媛的學位;
3.對相關管理人員給予不同的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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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從這三方面來看,肖某瑫作為武大圖書館事件的“被舉報人”,如今終獲法律和學校雙重“平反”,應該說他已結束長達兩年的困擾與損害,從此可以平靜輕松起來。
楊某媛的學位論文雖然存在百余處不規范問題,主要集中在表述不規范、引用不規范、格式不規范、翻譯不準確、分析不準確等方面。但依據當時適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武漢大學學位授予有關規定,決定維持授予其碩士學位的決議。
楊某媛至此毫發無損,雖然不一定說她是事件最大贏家,但背地里長舒一口氣,是她很可能觸發的情狀。
無論如何,事件主體雙方都算是“平安落地”;唯有作為“第三方”的武大相關管理人員,多人受到不同程度的處分。
其中,對學生糾紛處置不到位、學生日常教育引導不深入、學生管理工作不細致,造成負面影響的黨委學生工作部時任部長李某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外國語言文學學院分管本科生教育管理的黨委副書記劉某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經濟與管理學院時任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黨委副書記謝某維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對履行學生工作管理職責不到位的黨委學生工作部、外國語言文學學院黨委,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并切實整改。
對履行研究生培養第一責任人責任不到位的楊某媛導師郭某飛進行約談并暫停研究生招生資格兩年;對履行管理職責不到位的經濟與管理學院分管研究生培養工作的副院長劉某青予以誡勉;
對履行學位論文質量審核管理主體責任不到位的經濟與管理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并切實整改;對履行研究生教育培養工作職責不到位的研究生院、經濟與管理學院黨委,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并切實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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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武大圖書館事件共有5名干部(導師)受到黨紀處分,5個單位(機構)被責令書面檢查并整改。
客觀來說,因學生之間一起突發事件而受到這么多牽連,在和平時期的高校還是比較罕見的。
相關人員和機構由此所付出的代價,不可謂不沉重,教訓更不可謂不深刻。
如果不是對學生糾紛處置不到位、學生日常教育引導不深入、履行管理與培養職責不細致,武大圖書館事件何以發展至此并造成嚴重負面影響。
如此看來,武大事件最大受害者,絕不在當事人或關聯者,而恰恰在武大本身!
因為從這起紛紛嚷嚷長達兩年的事件及其后果中,都可折射存在于武大深處的軟肋或短板。
師者如光,微以致遠。
百年武大,當從此次并非“微小”的事件中,反躬自省,見微知著。
而隨著事件塵埃褪去,以及武大易帥,
相信“自強、弘毅、求是、拓新”的武大精神,能夠被切實捍衛和弘揚,
像櫻花一樣,真正光潔靚麗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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