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城市更新規劃土地管理的若干措施(試行)》(深規劃資源規〔2025〕5號),新規在嚴控商辦增量、“商業改住宅”及“工改保”,皆有明確提及。
新規將進一步規范城市更新規劃土地管理工作,解決城市更新“超高、超容、商辦超配”問題,高質量開展城市更新,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該新規有效時間為三年。
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剛性管控:
新規首次提出"商業性辦公分區管控",將全市劃分為三類區域:
戰略預留區:商業辦公功能予以預留;
適度配置區:結合產業與市場供需適度配置;
嚴格控制區:嚴控新增商辦空間。
同時提出,不得隨意新增"居住+商業"混合用地(C+R 或 R+C),回遷安置除外,進一步遏制打著混合用地名義過度開發商業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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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率計算、移交率、建筑高度全面收緊
優化城市更新容積測算規則成為本次新規的技術亮點。已納入城市更新單元計劃但未受理規劃審查的項目,將按照新的規則測算規劃容積:
基礎容積按照《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密度分區確定的基本容積率取值,地塊規模修正系數、周邊道路修正系數均有明確規定;
轉移容積不再執行原有可再增加30%的規定;
獎勵容積計算規則調整,強調按照法定要求落實附建式公共設施,其建筑面積計入獎勵容積。
土地移交率原則上不超過35%:除非為建設學校、醫院、養老等公共利益項目,否則不得突破。此舉意在遏制過度開發,保障公共空間。
商業建筑高度原則上不得超過250米:明確"限高"要求,避免盲目競逐"第一高樓",引導更務實、人性化的空間設計。
附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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