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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9年美國建國,美國第一屆總統華盛頓就任總統。因此,華盛頓也被稱之為美國之父。
在此之前,世界上并沒有美國這個國家,屈指算來美國從建國到現在只有235年歷史。一個國家的歷史只有區區二百余年,與世界各國比較起來,美國的確是最年輕的國家。
美國地處美洲,北美洲。
那么美國建國前,美洲這個地方是什么樣子呢?公元1472年(相當于中國明朝中前期)歐洲西班牙探險家哥倫布才發現了美洲大陸。那個時候的美洲大陸人煙稀少,只有很少的原始土著人在此生活。
哥倫哥弄錯了地方,以為這個地方是印度,就在探險日記上把美洲這些土著人寫成了“印第安人”。印第安人這個名字雖然寫錯了,但是人們并不在意它的對錯,就這樣以訛傳訛,美洲這個地方的土著人后來一直被稱為:“印第安人”。
哥倫布1492年發現美洲大陸以后,消息很快傳到整個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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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人口稀少,土地肥美,于是歐洲人,尤其老牌的歐洲帝國如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西班亞、加拿大等國大量移民涌入美洲。
這些歐洲移民大量涌入美洲之后,紛份爭搶地盤。原土著(印第安人)他們懶以生存的地方逐漸被移民占領,這些原始的印第安人后來都淪落為歐洲移民的奴隸。
哥倫布是歐洲探險家,受西班牙王室資助,于1492年10月12日抵達美洲,成為歐洲與美洲之間建立持久聯系的第一人。
哥倫布,他的探險動機是尋找通往亞洲的新航路和黃金、香料等資源。
這個時期,中國明朝的海上絲綢之路空前火爆,當時中國的大航海家鄭和數次率領大型船隊下西洋。
明朝政府大力支持海上絲綢之路的發展,這體現在對鄭和下西洋等遠航項目的資助上,以及在海上貿易政策方面的支持。
造船技術和航海技術的發展。明朝時
期,中國已經具備大規模遠航的客觀條件,如造船技術、指南針的應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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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西班亞政府資助的哥倫布海外探險也發生在這個時期。事實上哥倫布的目的也是向亞洲過來。探尋亞洲,中國這些未知的神秘之地。
后來的結果是,很遺憾鄭和下西洋的船隊與哥倫布探險家并沒有相遇。如果當時來自歐洲的哥倫布與鄭和能夠對接聯系上,恐怕世界歷史會有巨大變數。世界極大可能不是現在這個樣子!
此次哥倫布的航行打破了西半球的隔離狀態,促進了新舊大陸之間的交流和全球化進程。
哥倫布是在1943年返回西班牙的,發現美洲新大陸的消息很快在歐洲傳開。于是此后很多歐洲人紛紛乘船跑到美洲大陸去,再后來,美洲大陸聚集了很多白人,這些白人殺死了很多印第安人,搶了他們的土地,于是鵲巢鳩占理所當然的成為美洲大陸的新主人,這就是美國的前身,一個充滿血腥味的國家的早期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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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關于“印第安人”這一稱呼的由來,它最初來源于1492年哥倫布到達美洲時對當地居民的誤稱,以為自己到達了印度。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一稱呼逐漸被接受并廣泛使用。
大量歐洲移民進入(北)美洲后,逐漸形成了很多大的農業部落,農業莊園或者叫農場主。這些農業莊園規模很大,它不僅是經濟組織,也越來越有政治主權意識,并且很多農場主還有自己獨立的武裝力量來保衛自己的莊園不受侵犯。
關于美洲這塊肥肉,除歐洲移民大量進入以外,歐洲很多國家,以政府的力量介入。歐洲這些國家又逐漸形成了各自的勢力范圍。各政府勢力之間爭斗的結果,英國和法國越來越強大并占了上風。再后來,法國勢力被驅逐,形成了英國占絕對優勢的統治地位。
英國變成了美洲大陸的奴隸主宗主國。
當時的美洲大陸成了英國的殖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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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的誕生,成長和發展。
華盛頓(1732年2月22日-1799年12月14日)生于美國弗吉尼亞州,首任美國總統,美國開國元勛之一。
華盛頓的祖先是歐洲人,是歐洲的早期移民。華盛頓的祖先移民美洲以后,很快成為美洲的新貴族。
因此,華盛頓的血統是歐洲白人。他
出身于富有家庭。
華盛頓早年當過測量員,后來加入英
軍參與法國和印第安人的戰爭。
1759-1774年華盛頓成為弗吉尼亞下議院議員,帶頭反對英國統治。
華盛頓在他的青年時期所尋求的是軍事藝術和向西部開拓,他的這兩種相互有關的志趣指引著他大半生的生活方向。
那時,戰爭頻繁,英法之間斷續的敵對行動爆發為漫長的沖突。華盛頓的同父異母的哥哥勞倫斯遠征過法國的同盟國西班牙的領地之一——哥倫比亞的卡塔赫納。
勞倫斯為了紀念司令官海軍上將愛德華·弗,便將他在波托馬克河畔的地產命名為芒特弗農。及至華盛頓得到了這筆產業時,他就保留了芒特弗農這個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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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在16歲時參加了為費爾法克斯領主托馬斯測量謝南多亞土地的工作。從那以后,他一生中許多時間都是在茫茫的荒原上騎馬度過的,不是勘測,就是當兵。
1753年,法國士兵入侵俄亥俄州弗吉尼亞的領土。州長羅伯特·丁威迪派遣21歲的華盛頓前去警告法軍撤離。次年,華盛頓被委任為陸軍中校,他起初參加了一些小規模的戰斗,這些戰斗進而發展成為法國和英國在美洲所進行的戰爭(1754-1763之間)。
法國人打敗了華盛頓的300人左右的隊伍,并于1755年包圍和擊潰了愛德華的布雷多克麾下的英國正規軍。
華盛頓當時是布雷多克將軍的副官、他的外衣被四粒子彈打穿,他的兩匹坐騎也被擊中,而華盛頓卻沒有受傷。
此后的數年里,華盛頓作為一名上校,統帥一支只有300名弗吉尼亞人的隊伍,肩負著保衛350英里邊界的艱難任務,以抵御印第安人的襲擊。
16-18世紀,正在進行資本原始積累的西歐各國相繼入侵北美洲。到了十八世紀中期,在北美大西洋沿岸建立了十三塊殖民地,殖民地的經濟,文化,政治相對成熟。
后來,殖民地與英國之間產生了裂痕,英國繼續對北美地區采取高壓政策,引起了北美地區居民強烈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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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1759-1774年為弗吉尼亞下議院議員,帶頭反對英國統治。
1775年至1783年在美國獨立戰爭中華盛頓任大陸軍的總司令。1787年主持立憲會議,制定《美利堅合眾國憲法》以取代《邦聯條例》。1789年,華盛頓當選美國總統,1793年贏得連任,一直擔任總統直到1797年。
他在兩屆的任期中多有創舉,任期結束后自愿放棄權力,不再謀求第三個任期,1799年12月14日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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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國建國前,建國后和后來發展道路看,美國和美國人有以下不同于他國的地方:
第一.美國沒有象中國哪樣的傳統文化。所以在美國人的觀念中,道德、仁義、感恩、忠孝、正義、是非、對錯、好壞等等統統很淡薄甚至不存在。
第二.亂世中,美國只認拳頭和實力,根本不管是非、對錯和正義與否。
第三.國家發展中,別國和其他人的發展甚至死活與他沒有關系。唯一的取舍和行動準則就是,是否對他這個國家,是否對美國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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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只要對美國有利,他們可以不管是非對錯,甚至不顧面子和尊嚴,轉眼之間化敵為友,也可轉眼之間變友為敵。只有一個標準:有利可圖。
第五.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不同國家,民族,膚色,語言之間“相對”包容性更強。這里用了“相對”這個詞,因為美國白人仍然居統治地位。但在美國政府里和很多部門,例如美國白宮官員中,白人、黑人、黃種人、混血種人都有。
第六.美國自己雖然很少直接參與,但是決不怕別人打仗,不論多么血腥,如何悲慘美國人根本不在乎。幾乎歷任美國總統都主動挑起戰爭,隔岸觀火,美國人自己從中漁利。
第七.不允許別國,別人強大。尤其絕不允許別國強大到與美國勢均力敵,甚至超過美國。他們會不顧一切,無論付出多大代價去阻止,去扼治他國發展。
第一次世界大戰,第二次世界大戰是美國迅速強大掘起的黃金時期。其他國家都是在戰爭中消耗國力由強變弱,而美國偏偏在兩次世界大戰中由弱變強,迅速倔起。因為美國人不怕別人血腥和災難,只管自己悶聲發戰爭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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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典型的例子如,二戰時期的亞洲戰場,美國一邊支持中國國民黨蔣介石抗擊日本,有償甚至高息的給了蔣介石大批武器和戰爭物資。另一邊高價大批的把美國軍火,鋼材,石油賣給日本。打得火熱,你死我活的中日兩國,美國人坐在高山觀虎斗,在中國日本雙方通過戰爭物資發大財。
這就是美國政府和美國人的處世之道,發展之路。
假如沒有這兩年的俄烏、俄歐戰爭,美國也不會讓這個世界消停。美國會以種種的理由和借口挑起其他的戰爭。
這個世界越亂,戰爭等等越多,美國才好火中取栗,混水撈魚,亂中發財,亂中讓自己更加發展強大。
這就是美國建國時間很短,但是經濟、國力發展很快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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