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業服務企業:
為進一步規范物業服務收費行為,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物業管理條例》《武威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涼州區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現對全區物業服務企業收費行為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法律法規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公開、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價格自律,依法誠信經營,嚴格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或擴大收費范圍。
二、嚴格執行收費標準
1.政府指導價項目:普通住宅物業服務費、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收費、停車費等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項目,必須嚴格按照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不得超出標準收費。
2.市場調節價項目:除實行政府指導價的項目外,其他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應根據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合理利潤,遵循公平、公正、等價有償、質價相符的原則,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或業主大會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合同期內,不得擅自變更收費標準;如需調整,應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序進行,并征求業主意見。
三、規范明碼標價行為
1.公示內容: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如小區出入口、公告欄、物業服務中心等),以書面形式公示企業名稱、服務內容、服務等級、收費項目、計費方式、收費標準、收費依據、舉報投訴電話等信息,接受業主和社會監督。公示內容應清晰、醒目,易于業主查看和理解。
2.公示要求:明碼標價應當做到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標示醒目,并保持長期公示。如有收費項目、標準等變更,應提前告知業主,并及時更新公示內容。未公示的收費項目,業主有權拒絕支付。
四、杜絕違規收費行為
1.嚴禁自立收費項目,如收取未經批準或合同未約定的有關費用等。
2.不得超標準收費,嚴格按照政府指導價或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執行,不得擅自提高物業費、停車費等價格。
3.禁止重復收費,不得對已包含在物業服務成本中的服務內容再次收費,如不得在收取物業費后又單獨收取電梯運行費或維護費。
4.杜絕強制收費、捆綁收費行為,不得強制業主接受未約定的服務并收費,不得將物業費、水電費等與其他服務項目捆綁收費。
5.物業服務企業代收水、電、氣等費用的,應當按照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代收,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或服務費等額外費用;受委托代收費用的,不得因業主未繳納物業服務費而停止代收相關費用,不得采取停水、停電、停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五、開展自查自糾
各物業服務企業應自本提醒告誡書發布之日起,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本企業的物業服務收費行為進行全面梳理,對照上述要求,查找存在的問題并及時整改。在自查自糾過程中,要積極與業主溝通,聽取業主意見,主動解決業主反映的收費問題。
六、接受社會監督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加強對物業服務收費行為的監督檢查,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繼續存在價格違法行為的物業服務企業,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并將其違法行為納入信用記錄,實施聯合懲戒。同時,歡迎廣大業主和社會各界對物業服務收費行為進行監督,如發現物業服務企業存在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相關證據,及時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
希望各物業服務企業高度重視,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切實規范收費行為,提升服務質量,共同維護良好的物業服務市場秩序,為廣大業主提供優質、高效、公平的物業服務。
涼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1日
來源:涼州市場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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