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南區羊角鎮,一片約2.1畝的土地,看似平凡,卻成為村民李文勝、李金谷等人過去數年里揮之不去的噩夢。他們聲稱,自家世代耕作、并通過正規協議取得使用權的土地,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一紙日期為1997年的征用土地協議書“轉”到了開發商名下。
“我們從2000年就和村里簽了協議,一直在這里經營、投入,村民李文勝情緒激動地出示了數份發黃的文件。這些文件包括2000年與茂名市茂南區羊角鎮愛群村交椅嶺經濟合作社簽訂的土地轉讓協議書及土地轉讓合同。合同明確,李文勝等人獲得了位于交椅嶺的約2.1畝土地的使用權。此后的二十多年里,他們在此從事生產經營。
2018年左右。李文勝等人意外發現,他們長期使用的這塊土地,其權益人已變更為“世和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世和公司),該公司已取得了由茂名市自然資源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支撐世和公司權利主張的關鍵文件,是一份簽署于1997年3月17日的征用土地協議書。這份協議約定,由世和公司的前身征用包括涉案土地在內的大片土地,并支付補償款。
愛群村民委員會出具了一份書面聲明,明確指出該村委會未曾簽訂過這份落款為1997年3月17日的征用土地協議書,并確認從未收到協議中約定的204.38萬元征地補償款。
如果土地真如“97年協議”所言,早在1997年就被征用,那么屬于村集體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在當時就已發生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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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反映,整片土地面積高達10萬平方米。征用如此大面積的土地,必須報省內批準。然而,世和公司方面始終未能向村民出示具備相應權限的批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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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過程中需進行公告,并通知相關利害關系人到場指界。李文勝等人作為土地的實際長期使用人,是毫無疑問的利害關系人。但他們表示,從未見到任何相關公告,也從未被通知參與任何指界程序。
他們請求撤銷為世和公司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茂名市茂南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土地早在1997年即已被征收,原告村民與后續的土地登記行為之間“沒有意義上的利害關系”,據此駁回了他們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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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又請求確認那份關鍵的《征用土地協議書》無效。歷經茂名市各部門審理,但最終仍以駁回起訴告終。理由則是村民“非該合同的當事人”,因此不具備提起合同無效之訴的原告主體資格。
目前,李文勝等村民仍在多方奔走,希望上級有關部門介入,揭開“97年協議”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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