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龍縣人民法院以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為支點,以“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為抓手,將司法服務與民族地區實際深度融合,構建起矛盾多元化解、司法服務精準、基層治理高效的法治格局,為轄區高質量發展打牢法治根基。
積極融入綜治體系
該院打破司法壁壘,以機制創新推動司法資源與基層治理資源深度融合,實現矛盾糾紛“一站式接收、一攬子調處、全鏈條服務”。
法院主動與縣、鄉鎮(街道)綜治中心建立常態化協作機制,健全信息共享、聯席會議、聯動調解、協同處置4項核心制度,定期參與轄區矛盾糾紛研判會商,將“一鄉(街道)一法官”機制與綜治網格體系精準對接,推動司法力量下沉網格、扎根基層。在此基礎上,法院在綜治中心設立“法院接待窗口”,選派具有豐富審判調解經驗的納西族法官、法官助理及專職調解員組建服務團隊,為群眾提供專業司法支撐,進駐以來已成功調解案件110件。
平臺層面,法院將在線服務平臺與綜治中心信息系統對接嵌入,實現糾紛線上分流、調解線上開展、協議線上確認、結果線上反饋全流程數字化,并引導當事人運用“和合麗法”平臺高效解紛,大幅降低群眾維權成本;服務層面,將訴訟引導、網上立案指導等服務前移至綜治中心,已完成司法確認案件10件,讓群眾“少跑腿”;力量層面,聯合公安、司法、信訪、人社等部門建立協同機制,針對工程建設領域欠薪問題開辟農民工維權綠色通道。今年6月,當天化解木某某等3名農民工勞務費糾紛,追回薪酬2萬余元。
民族特色打破調解難題。結合玉龍縣實際,法院派駐團隊全程采用納西語與漢語雙語服務,將法律規定與民族習慣有機結合,讓司法服務更接地氣、更入民心。借助“三多節”等民族節日開展“調解示范日”活動,通過“法理+情理+文化”融合方式,實現矛盾化解與法治宣傳雙贏。
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
該院以“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為契機,推動法庭工作重心前移,將司法服務延伸至鄉村振興第一線、矛盾化解最前沿。
法庭堅持“辦案優先、質量為要”,嚴把“效率、調解、質量”三道關口:效率上,今年1月至8月新收案件252件,審結209件,結案率達82.9%;調解上,在立案、送達、審理各階段全程開展調解工作,調撤率達77%;質量上,深入踐行“如我在訴”司法理念,服判息訴率高達97.6%。
以“法庭+N”聯動模式為核心,通過“法庭+綜治中心”“法官+人民調解員”等形式,聯合派出所、司法所、村(居)委會構建多元解紛體系。積極參與“無訟鄉村”創建,指導基層調解組織化解糾紛80件,從源頭減少訴訟增量。
推進人民法庭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全面推行網上立案、在線調解、電子送達等智能化服務,讓群眾“足不出戶可辦事”。針對行動不便的當事人提供上門立案、巡回審判等便民服務。
結合案件審理梳理社會治理薄弱環節,及時向相關單位發送司法建議,推動源頭整改。常態化開展“送法進校園、進企業、進鄉村”活動。
記者 姜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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