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能不能不扶?”
“敢不敢扶?”
這兩個問題像一根刺,扎在無數人心里。一邊是良知的拷問,另一邊是怕被反咬一口的恐懼。
說起這個話題,很多人會想起2006年那起轟動一時的“彭宇案”,一句“不是你撞的,你為什么要扶”,像一盆冷水,澆滅了太多人伸手相助的沖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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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南京水西門公交站,26歲的彭宇從公交車上下來,正要轉車,忽然聽到身后一聲悶響,回頭一看,一位老太太徐某蘭跌坐在地,表情痛苦,彭宇沒多想,快步上前扶人,同時另一位路人陳某春也伸出了手,兩人一起將徐某蘭扶起,老太太連聲道謝:“謝謝你們,我不會連累你們的。”
彭宇和陳某春陪著徐某蘭等來了她的家人,見對方人手不夠,彭宇主動幫忙將老人送到醫院,還墊付了200元醫藥費,隨后匆匆離開。
他以為這只是日常中的一件小事,卻沒想到,當天下午接到了徐某蘭兒子的電話,對方語氣冰冷:“是你撞了我媽吧?想逃醫藥費?”
彭宇愣住了,他解釋自己只是好心幫忙,對方卻毫不相信,電話掛斷后,一場風波悄然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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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蘭因摔倒導致骨折,住院治療花費數萬元,徐家人將彭宇告上法庭,索賠13.6萬余元。庭審中,派出所聲稱彭宇曾承認撞人,但筆錄原件“丟失”,只能提供照片,然而,照片的拍攝時間與筆錄丟失時間矛盾,且拍攝手機竟是徐某蘭兒子的——原來他正是該派出所的民警。
這一細節讓輿論嘩然,媒體和公眾紛紛質疑:證據是否偽造?是否存在以權謀私?更讓人心寒的是,法官王某在庭上質問彭宇:“不是你撞的,你為什么要扶?”這句話,像一把刀,割裂了公眾對法律與道德的信任。
一審判決彭宇承擔40%責任,賠償4.5萬余元,彭宇提起上訴,但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彭宇賠償1萬元,案件落幕。然而案件的影響遠未結束,彭宇后來對記者說:“如果重來一次,我不會再扶了。” 他的選擇,成了無數人心中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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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之后,類似事件頻頻發生:河南七旬老人當街攔車訛錢,稱“比種地來錢快”; 鄭州少年扶起老人反被索賠,老人稱“良心過得去”;廣東吳某青扶老人被訛20萬,最終以自Sha證清白。
這些事件讓“扶老人”成了一場賭博,很多人心中糾結:想扶,但不敢扶。而真正需要幫助的老人,也因此受害: 攀枝花老人倒地抽搐,無人敢扶;深圳老人摔倒后窒息死亡,路人繞行;興化老人橋邊摔倒,15分鐘無人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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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場場悲劇,拷問著每個人的良心,那我們該如何選擇呢?如果有一天,我們的父母在外摔倒,是否希望有人伸手?如果有一天,我們年老體衰,是否渴望得到幫助? 說白了,扶,是美德;不扶,是自保,但是在決定扶之前,我們可以找到平衡點:
1. 呼喚證人:請周圍路人一同幫忙,互相作證;
2. 記錄過程:用手機錄像或錄音,保留證據;
3. 借助監控:盡量在公共攝像頭范圍內行動;
4. 行車記錄儀:司機可借助設備記錄現場。
這些方法雖簡單,卻能保護好心人不受冤枉。但從另一個角度講,感覺到的是整個社會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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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彭宇案已過去19年,但它留下的思考從未停止,我們不必因少數人的惡意,放棄多數人的善良,在保護自己的前提下,仍可以伸出援手——因為人與人之間的溫暖,遠比冷漠更有力量。
“我們不能讓好人寒心,更不能讓壞人得逞。” 愿每一次善舉,都能被尊重;愿每一份善意,都不再被辜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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