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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151期】
——汝城法院成功調解涉企糾紛助力企業發展
近日,一起涉水電站經營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專程來到汝城法院,將一面書寫著"公正高效助調解,定紛止爭促和諧"的錦旗送到承辦法官手中。這面錦旗背后,是一個通過司法調解讓陷入經營困境的企業重獲新生的暖心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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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源于一起歷時多年的水電站承包經營合同糾紛。雙方當事人因承包費支付、合同解除、投資索賠等問題產生爭議,矛盾持續發酵,相互先后引發多起訴訟案件長期未決,企業正常經營效益受到嚴重影響,水電站在運營困境中越陷越深,當事人之間積怨越來越深。
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深入調研發現,雖然雙方在具體問題上存在較大分歧,但都有著讓企業生存發展并煥發生機的共同愿望。面對這一轉機,承辦法官秉承"如我在訴、實質解紛"的工作理念,確立了"既要化解矛盾,更要救活企業"的調解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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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愿的基礎上,承辦法官多次組織雙方進行溝通協商,通過面對面交流、背對背調解等方式,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互諒互讓。法官準確把握案件癥結,從挽救企業、保障就業、優化營商環境的大局出發,耐心釋法明理,細致梳理各方利益訴求。經過多輪調解,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一攬子調解協議:終止原承包經營合同及相關補充協議,通過企業所有權及資產轉讓的方式,既保障了原發包方的合法權益,又讓現經營方能夠繼續運營企業,實現了各方利益的平衡。促成當事人之間將企業相關款項80余萬元自動給付到位,企業產權轉移手續辦理完畢,做到案結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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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調解方案的實施,讓原本瀕臨解體的企業重獲新生。企業不僅恢復了正常生產經營秩序,職工就業得到保障,更在當地經濟發展中繼續發揮著積極作用。該系列糾紛的成功調解,實現了"調解一案、救活一企、化解多案"的多重效果,有效避免了司法資源的浪費,減輕了當事人訴累,展現了司法護航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積極作用。
近年來,汝城法院始終堅持將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深入踐行"案結事了、政通人和"理念,積極推動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實質解決。本案的成功調解,是該院深化訴源治理、優化營商環境的又一生動實踐,充分體現了人民法院在服務高質量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的擔當與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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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羅正德
「編 輯」譚 娟
「一 審」唐盼霞
「二 審」胡敏剛
「三 審」張 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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