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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太原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雙十一”消費警示,規范電商經營及直播營銷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
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各電商經營者應嚴格遵守價格相關法律法規,自覺抵制價格欺詐;不得“低價引流、高價結算”,不得虛假折價、虛假宣傳,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在開展限時折扣、秒殺、特價等促銷活動時,應確保標示的促銷期限、優惠折扣真實準確,并完整公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等信息,保障消費者知情權與選擇權。
同時,消費者在購物時,應優先選擇經營資質齊全、售后服務完善、信譽等級高的購物平臺及網店,重點防范三類常見消費陷阱:一是“先漲后降”套路,建議提前關注商品歷史價格,避免被虛假“低價”誤導;二是“限時促銷”誘導,對“僅限今日”“庫存告急”“秒殺搶完即止”等營銷話術保持理性;三是“復雜規則”陷阱,仔細閱讀滿減門檻、退換貨政策等促銷細則。此外,消費者購物后應妥善保存訂單截圖、支付憑證、與商家的聊天記錄等消費憑證,便于維權。
據悉,“雙十一”網絡集中促銷活動期間,太原市市場監管局將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對各類侵害消費者權益、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從嚴查處,為經濟發展保“價”護航。
山西經濟日報全媒體記者 宋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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