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盡快補上車輛動態評估、社會機構資質細化等短板,才能真正守護好生命轉運的每一公里”
整治“黑救護車”,多部門發力破解難題,守護生命轉運安全。
11月3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公安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非法救護車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本次專項整治面向“救護”類的機動車輛,以及非“救護”類車輛(即“黑救護”)。
救護車,本是守護生命的“移動急救站”,如今竟成少數人牟利的“黑工具”。這不僅加重患者經濟負擔,更因缺乏合規醫護與急救設備,延誤救治時間、危及生命,不斷侵蝕公眾對醫療轉運體系的信任。
“黑救護車”滋生絕非偶然。一方面,公立醫院救護車受低收費標準限制,跨省服務收益微薄,供給動力不足,正規車輛缺口長期存在,給“黑救護車”可乘之機。
另一方面,二手救護車處置有漏洞,部分達報廢標準卻仍有使用價值的車輛,被個別醫療機構暗地轉讓,成為“黑救護車”主力。
更深層癥結在于,醫療轉運領域公益性與市場性失衡,以及監管體系碎片化——公立服務不足時,市場力量缺乏規范引導,只能“黑色生長”;衛健、公安、交通等部門權責交叉卻銜接不暢,難形成治理合力,讓“黑救護車”有生存土壤。
在此背景下,11月3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通知》,堪稱及時雨。專項整治既覆蓋“救護”類違規車輛,也瞄準非法轉運的非“救護”類車輛,治理思路亮點突出。
一是以“全鏈條治理”終結以往“頭痛醫頭”的零散狀態,提供統一政策依據;二是搭建多部門協作框架,明確衛健管資質、公安查違規、市場監管控價格,打破監管壁壘;三是堅持“堵疏結合”,既直面黑車源頭與監管漏洞,又回應群眾轉運需求,避免“一刀切”。
不過,《通知》落地需破解細節難題。比如,政策要求醫院按標準報廢救護車,卻還存在“強制報廢與實際價值脫節”問題;政策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轉運,卻未細化資質審核標準與定價銜接機制。
醫療轉運連民生,整治“黑救護車”不能只停在一紙通知。只有盡快補上車輛動態評估、社會機構資質細化、部門權責明確等短板,才能真正守護好生命轉運的每一公里。
(黃河評論信箱:zghhp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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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韓靜
二審:王亞平
三審:王長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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