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外網
11月3日,國家衛健委等6部門聯合印發通知,開展“非法救護車專項整治工作”,為期1年,疏堵結合,引導醫療照護轉運服務良性發展。
近些年,“黑救護”事件頻繁曝光。其中典型現象,包括收取“天價”轉運費、缺少醫療照護設備,甚至因操作不當導致醫療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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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非法救護車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圖源:網絡)
一
今年4月,陜西一輛“救護車”送重病患者從寶雞到西安,說好全程3000元,可車到中途,又加價400元;
去年8月,廣東湛江一位老人臨終前從醫院回家,選了私人運營的“救護車”,3公里路、10多分鐘車程,花了1800元。
這就是典型的“黑救護”。
怎么識別“黑救護”?
河南省平頂山市急救指揮中心原主任武秀昆介紹,中國衛生行業將救護車分兩類:一是院前醫療急救,二是非急救醫療轉運。
院前醫療急救,是政府舉辦的公益性事業,有財政保障,有統一呼叫號碼,由120急救指揮中心統一編號、調派院前急救車輛,它體現的是政府行為,原則上服務對象有需求,就要派車前去救治。
非急救醫療轉運,現階段未明確屬性。部分省市有財政支持,但大多數城市為市場化運營,由不同體制公司承接,沒有統一呼叫號碼和服務規范。這種轉運的服務流程,通常是先檢查評估,再視情開展預約性醫療轉運。現實中,“黑救護”大多發生在這一領域。
“‘黑救護’有兩大基本特征:低成本投入、低成本運營。”武秀昆介紹稱,此前他帶隊暗訪,發現這類“救護車”外表涂有急救或“120”字樣,實際多為改裝車、套牌車。這些車未經審批備案,卻長期盤踞在醫院附近,靠小廣告攬活,隨車醫療設備簡陋,有的甚至無法正常使用。當然,還有收費問題:要么不明碼標價,要么低價誘騙患者上車,途中以各種名義加價。
除了多收錢,絕大多數“黑救護”的致命問題是沒有醫護人員隨行,或隨車人員無執業資質,一旦患者病情有變,則難以及時專業應對,導致患者病情加重甚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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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救護”團伙向患者及家屬發放的廣告卡片。圖源:新京報
二
“黑救護”為啥屢禁不絕?
北京積水潭醫院急診科主任醫師趙斌認為,主因是非急救醫療轉運市場供需失衡,群眾合理需求得不到滿足。利益驅動下,一些不法分子就會鉆空子。
“患者和家屬在挑選轉運服務時,轉運費是關鍵考慮因素。”趙斌說,通常情況下,距離越遠、患者病情越重,所需醫療設備和醫護人員等級越高,轉運費用就越高,這是由轉運成本決定的。部分家屬傾向于依據價格做決定,可能追求低價而無法保證醫療安全,導致自身權益受損。
武秀昆介紹,在全國范圍內,非急救醫療轉運企業的注冊審批,分散在交通、工商、衛健等多部門;“黑救護”的監管,涉及衛生、公安、交通管理、市場監管等多部門。由于法律法規不健全,部門間職責劃分不清,前期監管相對乏力。
比如,衛健部門負責審核醫療機構救護車配置和醫護人員資質,但無權處罰非法營運行為;交通部門監管車輛非法營運,但有關車輛是否屬于“營運車輛”缺乏明確認定。
這就使得“黑救護”長期處于監管的灰色地帶。
有人問,為什么不統一撥打120,都找院前醫療急救?
北京市紅十字會救援服務中心副主任田振彪在有關文章中指出,目前急救電話的呼叫量中,30%-40%屬于非急救需求,但正規院前急救救護車,難以滿足這部分需要。《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網絡醫院不得將救護車用于非院前醫療急救服務。”
武秀昆解釋,院前急救屬于“屬地化服務”,主要面向危急重癥患者,一般要求1分鐘調度、3分鐘出車、就近轉送患者;非急救醫療轉運服務范圍則沒有限制,可以是轄區內,也可以跨省市。如果急救中心各分站的救護車大量被派去做非急救醫療轉運,那么真正需要搶救的患者就得不到快速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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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交警查獲黑救護車。圖源:網絡
三
2018年8月,國家衛健委聯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文件,明確提出要聯合有關部門,對“黑救護”等現象進行嚴厲打擊,此后多地開展了有關專項行動。
此次6部門的專項行動,則部署了多項具體任務,包括開展醫療衛生機構救護車全面清查、加強救護車管理和社會監督、嚴厲打擊“黑救護”違法違規開展救護、醫療衛生機構依規參與醫療照護轉運工作等。
多位受訪專家稱,要根治“黑救護”亂象,關鍵在于擴大正規非急救醫療轉運服務供給,滿足群眾需求。
目前,各地正在探索的非急救醫療轉運模式主要有3種:
一是依托當地急救中心,在院前急救體系內分出部分力量,承擔非急救轉運任務,或由120主導、相關醫療機構參與;
二是社會化運營模式,有關部門牽頭組織,引入信譽良好、有成熟經驗的交通運輸企業,承擔非急救轉運任務;
三是政府主導,建立非急救醫療服務調度平臺,如湖南省衛健委依托“12320”熱線,建設全省統一平臺,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一律接入。
無論名稱是“非急救”“非急救轉運”還是“非急救醫療轉運”,其服務對象都是患者。雖然非急救轉運不同于院前急救,但本質上仍是醫療行為,提供優質服務,對患者的救治至關重要。
受訪業內人士表示,衛健等部門應在深入調研基礎上,從國家層面統籌規劃,盡快健全非急救醫療轉運法律法規,同時探索建立非急救轉運服務的市場準入機制,引導培育專業正規機構入場。此外,更要強化執法震懾,提高“黑救護”違法成本,徹底鏟除滋生土壤。只有這樣的“組合拳”打好了,才能推動非急救醫療轉運服務有序發展。
救命的車,不該拿來牟取暴利,更不能無序瘋長,讓患者和家屬任人宰割。這樣的民生事項,只能辦好,不能搞糟。
文/話枚
編輯/點蒼
來源:俠客島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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