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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協會會員及餐飲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州委、州政府關于推動文化旅游與特色產業深度融合發展的戰略部署,充分依托大理“蒼山不渝、洱海無波”的生態底蘊與“風花雪月、文獻名邦”的人文魅力,進一步挖掘、保護、傳承和創新大理州獨具特色的美食文化,發揮餐飲業在促進消費升級、塑造城市形象、賦能文旅融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大理州餐飲與美食行業協會組織開展“大理州城市地標美食名店”評選活動。現將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別
大理州城市地標美食名店
二、申報條件
在大理州行政區域內,依法注冊并持續經營2年以上,擁有固定經營場所,主打菜品或宴席具有鮮明大理地方特色、民族風味或深厚歷史傳承,在消費者中擁有良好口碑,對弘揚大理傳統飲食文化、推廣本地特色食材具有積極貢獻的各類餐飲門店(包括但不限于飯店、酒樓、餐廳、特色小吃店、老字號品牌等),門店經營中遵紀守法、誠信經營、依法納稅,在2年內無消防、衛生重大事故,無不良信用記錄和重大消費投拆。
三、 評選辦法與流程
本次評選遵循“自愿申報、協會主導、專家評審、公眾參與、社會監督、動態管理”的原則,具體流程如下:
1、啟動發布
由大理州餐飲與美食行業協會正式印發評選活動通知及詳細實施方案,并通過協會官方媒體及新媒體渠道廣泛發布,啟動評選工作。
2、申報推薦
采取企業自主申報與行業協會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申報單位須如實填寫《大理州城市地標美食名店申報表》,并提交相關資質證明、特色菜品介紹、文化內涵說明等輔助材料。
3、資格初審
協會秘書處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合規性及真實性進行集中審核,確定符合基本參評條件的候選門店名單。
4、 實地考察
組建由餐飲烹飪大師、美食評論家、文化學者、行業協會代表等構成的專家評審組,對通過初審的候選門店進行匿名實地考察,全面評估其經營現狀、環境衛生、工藝流程、菜品質量及文化呈現。
5、網絡評議
在指定官方或合作平臺對候選門店(含特色菜品、文化故事、門店風貌等)進行集中展示,開放公眾投票或評議通道,收集社會反饋作為評選參考。
6、 結果公示
將擬入選名單通過協會官方媒體及州內主流媒體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7、認定發布
對公示無異議的門店,由大理州餐飲與美食行業協會正式認定為“大理州城市地標美食名店”,于2025年11月下旬舉行授牌儀式,并整合各類宣傳資源進行集中發布與持續推廣。
四、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
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8日
聯系方式:
馬海霞
電話18287200432(微信同號)
資料提交:
各申報單位根據評選標準填寫申報表,并根據《申報材料清單附件1、2》以PDF格式上傳所涉材料。
五、其他事項
1、本次評選不收取費用;
2、入選單位及個人應按時參加2025年會員代表大會,未出席大會將視為放棄榮譽資格,并將按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六、報名鏈接
大理州城市地標美食名店申報材料提交二維碼
掃一掃二維碼獲取《大理州城市地標美食名店申報表》
掃一掃二維碼獲取《大理州城市地標美食名店評選細則》
大理州餐飲與美食行業協會
2025年10月30日
編輯:陳絲華
值周:胡亞玲 張輝
主編:李勝
生態環保普法宣傳小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由交通運輸、鐵路監督管理、民用航空等部門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道路、城市軌道交通有關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公路養護管理單位、城市道路養護維修單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鐵路運輸企業未履行維護和保養義務,未保持減少振動、降低噪聲設施正常運行的;
(二)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鐵路運輸企業未按照國家規定進行監測,或者未保存原始監測記錄的;
(三)民用機場管理機構、航空運輸企業、通用航空企業未采取措施防止、減輕民用航空器噪聲污染的;
(四)民用機場管理機構未按照國家規定對機場周圍民用航空器噪聲進行監測,未保存原始監測記錄,或者監測結果未定期報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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