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充分發揮博士生指導教師和學院在博士研究生選拔中的主導作用,更加科學地選拔拔尖創新人才,嚴格落實責任,規范執行程序,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選拔質量,根據《福州大學“申請—考核”制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的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經學院學術委員會討論通過,修訂福州大學化學學院“申請-考核”制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專業和學術要求。
一、專業要求
1.申請者碩士學位專業應為擬申報專業相關學科。
2.本學科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
二、學術要求
申請化學學院“申請—考核”制的考生,原則上需以第一作者身份(當導師為第一作者時可為第二作者;若為共同第一作者,必須排名第一)在SCI三區及以上期刊上公開發表或接收至少1篇學術論文;對于沒有第一作者論文的申請者,需經過院學術委員會的評議審核,以認定其學術水平是否符合攻讀博士學位的要求。
以上論文需提交圖書館檢索報告和論文清樣,經擬接收博士導師簽字、加蓋學院公章方為有效。
化學學院
2025年10月30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