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報道,羅大美的妹妹和媽媽,他們接受了記者采訪,講述了案件的最新進展。在他們看來只判了余金生死刑,沙玉嬌死緩,楊恒被判了13年有期徒刑,他們感覺都判輕了。三個人都是主謀,都應該被判死刑。
可是,這三個殺人惡魔,認為他們被判重了,三人均提起上訴,要求對他們輕判。
為了能夠活命,減少對自己的處罰,他們竟然請了6個律師,為自己辯解,每人請了兩個。
而且自從案件審理以來,他們一直都是請了6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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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他們請了六個律師這件事,羅大美的律師也曾發表過言論,說被告每個人,法律允許他們聘請律師,每個人限額兩個。
等于是他們把額度都給占滿了,三個人六個律師,足以見得他們對該案件的重視,都想減輕對自己的處罰。值得注意的是,沙玉嬌和楊恒聘請的4個律師,都是來自同一個律師事務所。
這一次法院宣判的結果,就是余金生死刑,沙玉嬌死緩,楊恒有期徒刑13年。羅大美的律師認為,楊恒被當作從犯,判了13年有期徒刑,有點讓他們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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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楊恒是利用了被害人對他的信任,羅大美根本不認識余金生和沙玉嬌,是楊恒一而再再而三,邀請羅大美前往的。羅大美實在躲不過了,才跟著他去的。更重要的是楊恒和余金生商量過,要綁架羅大美,就是為了敲詐他的錢財。
即便是楊恒也能預料到,余金生有殺人滅口的可能,畢竟余金生有犯罪前科,喜歡賭博,為了錢什么事情都能做出來。但是,楊恒還是將好朋友羅大美,給騙到了余金生的家里。
之后,羅大美被綁架,楊恒收了余金生給他的500元的好處費。
收錢后楊恒就離開了,當作什么事情都沒有發生,即便是羅大美被殺了,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了,他明知道怎么回事,也沒有透露一絲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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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認為楊恒不應該是從犯,這個案件沒有從犯,因為三個惡魔,不管缺少哪一個,羅大美都不可能被殺。所以,認為都應該判死刑,他們都是主犯。
對于沙玉嬌死緩,楊恒有期徒刑13年,羅大美的妹妹認為,這個結果無法向哥哥交代,他們還要申請抗訴,要求嚴懲這兩個人。
他們是殺人兇手,剝奪了別人的生命,而他們不用死,這對死去的羅大美來說,是不公的,所以他們要求再審時,能夠加重對他們兩人的處罰。
當然了站在被告人的角度,他們又覺得自己被判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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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這三個人,現在都提起了上訴,認為自己被判重了,羅金生說自己不應該被判死刑,若是判他死刑,判他死刑的人,也是殺人犯。
他在法庭生竟然說出這種無恥的話。
殺死羅大美,可是他一手策劃的,而且也是他全程參與的,他竟然不認為自己該死,還說殺死羅大美,全部都是他意想的,只承認羅大美是被他綁架了,羅大美一直要給他錢,他不要非要給他,說羅大美的死,就是一個意外,他最多是過失導致人死亡的。
真的是太無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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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人到現在都不認罪,盡管說證據如此確鑿,沙玉嬌堪稱毒婦,竟然說殺人是被余金生逼迫的,當失足女也是被余金生逼迫的,說自己是小女孩,不懂事。真的恬不知恥,一個比一個無賴,為了減輕自己的罪責,無所不用其極。
可是,法律是公正的,即便是他們聘請了六個律師,在法律面前,他們也不可能脫罪,該怎么處罰他們,還是要怎么處罰。
一個都逃不了。
現在知道害怕,當初殺害羅大美的時候,有沒有想過羅大美的感受?有沒有想過人家的心情,200萬的存款都給你們了,還要殺人滅口,真的是禽獸不如,三個人都應該死刑立即執行,以告慰羅大美的在天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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