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披露,一男子因腰痛、腳痛多次請病假,公司卻發現其腳痛當天運動步數超1.6萬,懷疑其“泡病假”,以曠工為由將他開除,雙方因此鬧上法庭。
小陳是江蘇某公司的工人。2019年2月22日,他在上班時不慎扭傷腰部,當天工作結束后,他立刻前往醫院進行診治。
3月18日,小陳返崗,中午又稱腳痛,向生產經理請病假,后至醫院就診。由于腳部持續疼痛,小陳連續多日申請病假。4月3日,公司向小陳發送了開除通知,通知中將“故意以病假為由騙取休假而曠工”列為辭退理由之一,雙方因此鬧上法庭。
公司提供了2019年3月18日的廠區門口監控視頻和當日微信運動記錄。視頻顯示:當日7點52分小陳跑步進入廠區;微信運動記錄顯示小陳在當日18點55分總計步數為16949步。據此,公司主張小陳右腳正常,不存在生病的事實。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小陳因腰痛、右腳痛等就診并休息是事實;影響微信運動步數的因素有很多,因此公司認定小陳屬曠工依據不足。故公司屬違法解除,應支付賠償金118779元。公司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 |南方都市報
編輯 | 賴 勝
審核 | 孫軼英
校對丨胡普甜
簽發 | 李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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