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645年的齊國,管仲在宮城設下 700 名女子居住的 “女閭”,這是中國最早的官辦妓院,比西方早了半個世紀。沒人想到,這個為 “充國用” 而生的制度,會牽絆中國女性兩千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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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為官妓都是貧苦人家的女兒,其實不然。宋代官妓趙盼兒的原型就因 “父罪沒為官奴”,從官宦小姐跌進樂營;明代富樂院里的女子,不乏被抄家的罪臣家眷。
她們的身份像被蓋了戳的烙印 —— 唐代屬 “教坊” 管理,宋代編入 “樂籍”,明清延續此制,且 “凡賤籍者,世代相襲”,女兒生下來就注定重復母親的命運。
朱元璋在南京秦淮河畔建 “富樂院” 時,本想只對商人開放,還特意立規矩 “禁文武官吏入院”。可明初商人稀少,官員反倒成了常客。到宣德年間,左都御史劉觀帶頭 “每飲必有官妓歌舞”,底下御史們跟著貪縱無忌,朝堂上下烏煙瘴氣。
這些官員追捧的官妓,表面是 “文藝工作者”,實則早已突破 “不得私侍枕席” 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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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劇沒演的日常:不止歌舞,更是 “賺錢工具”
《夢華錄》里的宋引章靠琵琶技驚四座,張好好在皇帝面前表演風光無限,但真實的官妓生活遠不止 “賣藝” 二字。
宋代有套成熟的 “設法賣酒” 制度,官妓得坐在酒樓里 “點花牌” 接客。客人選中心儀的姑娘,她就得陪飲、歌舞,賣酒的收入全歸官府。南宋筆記《夢粱錄》里寫得明白,想找官妓陪酒,得 “親識妓面,及以微利啖之”,連酒樓老板都得靠小費才肯幫忙通報。
除了賣酒,她們還要迎送外國使節,甚至隨軍表演 —— 宋代營妓既要在軍營獻藝,還得參加州郡公宴,連休息的時間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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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教坊對官妓的培訓更細致:嗓子好的練唱歌,會樂器的當樂妓,身段佳的學舞蹈,能喝酒的做飲妓。這些技能不是為了 “追夢”,而是生存必備。就像明代南京十六樓的官妓,名字都透著刻意營造的風情 ——“輕煙樓”“淡粉樓” 里的姑娘,得隨時準備為商客或官員助興,稍有差池可能就會被打罵。
但即便身懷絕技,官妓也沒有尊嚴。宋仁宗時規定提點刑獄 “不得赴妓樂”,宋神宗把禁令擴大到所有監察官員,卻留了個 “圣節” 例外 —— 皇帝生日那天,官員可以合法召妓。在這種規則里,官妓不過是可隨意取用的 “消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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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局:極少數 “逆襲”,大多數成了時代塵埃
電視劇里的趙盼兒能靠太守恩典脫籍開茶館,現實中這樣的幸運兒少得可憐。官妓的結局,大多逃不開三種宿命。
最好的歸宿是 “從良為妾”。南宋名將梁世昌的妻子梁紅玉,原本是東京教坊官妓,嫁入梁家后因夫功被封雍國夫人,成了千古流傳的 “巾幗英雄”。
但更多從良的官妓,只能做商人或官吏的妾室,還要忍受正妻的刁難。明代文人記錄過這樣的細節:官妓從良后 “不得與正妻同席”,甚至不能穿紅色衣服,一輩子活在 “賤籍出身” 的陰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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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見的是 “色衰被棄”。官妓吃的是青春飯,一旦年老色衰,就會被趕出妓院。唐代教坊的老妓多流落街頭,靠幫人縫補度日;明代廢除官妓制度后,不少老妓沒了生計,只能加入 “私窠子” 做暗娼。
萬歷年間有官員記載,當時 “偏州僻邑” 都有這樣的老妓,她們 “晨夕乞食,至死無人問津”。
最悲慘的是 “死于非命”。戰亂時,官妓常被當作 “戰利品” 瓜分,北宋靖康之變后,數千教坊妓被金軍擄走,途中大半慘死;和平年代,她們也可能因官員爭風吃醋而送命。
宣德年間就有御史為搶奪一名官妓,誣陷同僚貪贓,最后姑娘被活活打死,成了官場斗爭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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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終結與殘影:禁不掉的 “黃潮”
1429 年,宣德皇帝終于忍無可忍,下旨取締全國 “國立妓院”,廢除延續千年的官妓制度。他先罷了劉觀的官,把他父子發配遼東充軍,又讓禮部 “揭榜禁約”,規定官員召妓 “嚴懲不貸”。這場 “掃黃” 運動一時震懾朝野,南京十六樓很快沒了人煙。
但好景不長,官妓沒了,私妓卻泛濫起來。萬歷年間,“娼妓滿布天下”,京師教坊還向私妓收 “脂粉錢”,變相承認其合法性。到了明末,秦淮河畔的畫舫比明初還熱鬧,“秦淮八艷” 就是在這時聲名鵲起。
清代康熙曾下狠令 “伙眾開窯為首者斬決”,可咸豐之后又 “弛禁”,官員帶頭逛妓院,八大胡同成了新的 “風月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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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新中國成立后,這種延續兩千多年的惡俗才真正消失。那些曾被當作 “工具” 的女子,終于不用再靠取悅他人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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