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人社部官網公布
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最低工資標準情況
(截至2025年10月1日)
數據顯示
廣東第一檔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500元
第一檔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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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的《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從2025年3月1日起調整提高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其中,佛山執行二類標準,月最低工資為208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8元/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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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在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
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哪些項目?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用人單位如果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
將承擔什么責任?
勞動者如何維護合法權益?
用人單位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將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規定的用人單位,勞動者有權投訴舉報,舉報途徑包括12333熱線、屬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等,也可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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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發布編輯部
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南方網、廣東人社
編輯:羅樂瑩
審校:陳婉萍、馮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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