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員工太任性了!近日,網傳佛山順德一名制衣廠員工還有將近一個月的工資都不要,就直接曠工跑了,公司向員工發出《催促員工返崗通知書》,要求她回去上班,按正常程序辦離職。
- 這究竟是咋回事?
我們來看看這份公司發布的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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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促員工返崗通知書
某某某:
你的工作崗位為_專機點位于2025年10月29日開始無故曠工至今未回公司上班,已違反了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規定,員工曠工!天以上不滿3天的,按200 元/天處理,曠工達3天的,按自動離職處理,凍結所有未發工資及福利,在2025年10月28日下午經人事微值溝通要求你回廠上班,按廠規正常流程辦理離職手續,但你不聽勸告拒絕上班屬于個人行為。
現再次要求你于2025年11月2日前回本公司正常上班,按廠規正常流程辦理離職手續,如逾期未返崗,公司將視為自動離職處理,一切后果及經濟損失由你本人自行承擔。
佛山市順德區宏盈帆衣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日
回執
人事行政部:
本人已于年月 日收到佛山市順德區宏盈制衣有限公司
的《催促員工返崗通知書》
人事行政章
簽收人:
年月日
從上述內容來看,這名制衣廠女工突然不想做了,于10月28日下午打了上班卡,又沒有上班,直接曠工離開了公司。當天下午,公司人事部就在微信跟她溝通,讓她回公司上班,按照公司的正常流程辦離職,但她沒有聽勸告。
11月1日,公司向員工發出《催促員工返崗通知書》。公司再次要求員工于11月2日前回到公司正常上班,按照公司正常流程辦理離職手續。否則,損失自行承擔。
針對此事,有網友分析,專機點位又沒多少錢,為了那一千幾百元錢來回跑,浪費時間。如果正常離職一個月,對于新的那份工黃花菜都涼了,并不是這員工不在乎工資,而是找到一份新的更好工作,很多打工的都是這樣,有舍才有得!
有網友指出,“員工曠工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罰款200/天”,這樣的規定欠妥,沒有法律依據。《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都沒有這樣的規定。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都不可以違背“法規范疇”,否則就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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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件的發生,想必是背后有原因。而公司的做法也沒有什么不當之處,員工自己曠工離開公司,對公司也沒有什么損失,但是公司也沒有置之不理,還是苦口婆心勸員工回來上班。
只能說,該員工太任性了,還有將近一個月工資都不要,不知道是不是如上述網友所言,已經找到新工作。但是,從做人的角度來看,善始善終則很有必要。哪怕是做流水線普工,如此沒有組織紀律性,其他工廠想必也不敢招吧。要知道,現在很多企業招工都會適當做背調的。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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