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會上介紹,福建首部知識產權綜合地方性法規《福建省知識產權保護與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10月1日起施行。
《條例》出臺的重要意義
有利于全方位賦能發展。《條例》明確著作權、專利、商標、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等各類知識產權發展的基本路徑和支持措施,助力福建各產業領域提升競爭力。
有利于全流程規范管理。《條例》對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服務、管理等全流程作出全面規范,推動構建促進高效、保護有力、管理科學、服務優化的知識產權工作體系。
有利于全鏈條保護創新。《條例》精準銜接《民法典》《商標法》《著作權法》《專利法》等上位法,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多種手段,完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行業自律等環節,推動構建大保護工作格局。
《條例》的特色亮點
突出激勵創新創造。《條例》明確了多個方面激發創新創造的具體舉措,如引導地方政府綜合運用財政、稅收、人才等措施,激勵創新主體積極研發關鍵核心技術。
突出優化營商環境。圍繞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推進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交易平臺建設,加強知識產權法庭建設,建立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和維權援助機制。
突出厘清各方職責。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知識產權工作納入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推動建立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社會參與、產學研用相結合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系。
突出體現福建特色。發揮福建全國數據知識產權試點省份優勢,首次在全國以地方性立法形式建立數據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制度,服務數字經濟發展。
《條例》精準銜接民法典、商標法、著作權法、專利法等上位法,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多種手段,完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行業自律等環節,推動構建大保護工作格局。
《條例》共七章五十五條,涵蓋了知識產權促進轉化、運用保護、服務管理及法律責任等,其特色在于突出激勵創新創造,明確多個方面激發創新創造的具體舉措,如引導地方政府綜合運用財政、稅收、人才等措施,激勵創新主體積極研發關鍵核心技術;突出厘清各方職責,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知識產權工作納入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推動建立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社會參與、產學研用相結合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系;突出體現福建特色,發揮福建全國數據知識產權試點省份優勢,建立數據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制度,服務數字經濟發展。
來源:福建省知識產權局、附件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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