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看了這條消息,不免讓人心生同情。10 月 15 號,文山州紀委監委一條通報,把退休 40 多年的楊某重新拉回了公眾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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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前文山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如今卻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 —— 外人看這消息,或許是一條 “落馬新聞”,可對她背后的家庭來說,這卻是一場實實在在的 “晴天霹靂”。
翻看公開信息里的楊某,職業生涯本是一條典型的 “體制內進階路”。1965 年 8 月出生,17 歲就踏入職場,在文山州中級人民法院摸爬滾打數十年:從經濟一庭副庭長到民二庭副庭長,再到民二庭庭長,2016 年坐上審判委員會正處級專職委員的位置,此后任職多年,直至退休,算下來整個職業生涯已 40 余年。這么多年里,她從基層走到處級崗位,在旁人眼里,這是 “有能力”“熬出頭” 的代表,她的家人,想必也曾無數次為這份 “體面” 感到驕傲。
逢年過節的家庭聚會,或許她曾是親友圈里的 “焦點”—— 早年晚輩會好奇地問 “法院審案子是不是像電視里那樣”,長輩會在鄰里間輕描淡寫提一句 “我家孩子在法院上班”,就連親戚往來,可能都因她的身份多了幾分底氣。那時候誰能想到,退休不是 “安穩晚年” 的終點,時隔 40 多年,竟成了 “麻煩找上門” 的節點?
現在再看這個家,日子恐怕不好過了。不知道楊某當初有沒有想過,時隔 40 多年,過去的 “問題” 仍會被揪出?會不會以為退休了,就能被時間徹底蓋住?可 “伸手必被捉” 從來不是一句空話,她自己當年犯的錯,最后卻要全家人跟著承受代價。
我們人到晚年,圖的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堂堂正正地過日子嗎?她用數十年拼來的職位與體面,本該是家里的 “保護傘”,卻因為一時的貪念,在退休月余 就一下變成了壓得全家人喘不過氣的 “石頭”。
其實不管是誰,手里有權力的時候都該清楚:權力是用來做事的,不是用來謀私的;身份是用來擔責的,不是用來給家人 “撐面子” 的。楊某的事,不只是一個退休多年干部的 “晚節不保”,更是一個普通家庭的 “幸福崩塌”。
說到底,比起多大的官、多少的錢,一家人能安安穩穩地吃飯、踏踏實實地說話,才是最珍貴的。要是連這點都保不住,當年拼再多又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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