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古以來都非常重視“家”,家文化也是我們民族底蘊的核心內容,但是說到家呢,難免就會涉及到房子,因為家有一層含義就是安定,能讓自己很舒適,如果連一個遮風避雨的地方都沒有,整日都背負著要東奔西走的壓力,那怎么說得上家呢?
不過,如今的高房價是困擾著大部分人的一個難題。從建造到銷售,不少環節都增加了一些費用。這讓一般人承受不起。那么,如果省去開發商、省去營銷費用,就自行集資在城市中修建一個小區,是不是就可以用較低的價格住進夢寐以求的房子呢?
這樣的想法非常有誘惑力,也真的有人實踐過,只是最后的結果與發起人的初衷相差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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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于凌罡在北京提出了合作建房的想法,他計劃在北京拿下一塊地,繞開房地產開發公司自行建房,從而為大家獲得低價房子。當時北京的房價已經不低,所以網上有很多人口頭表示愿意支持,一時間非常熱鬧。
可真正到了要出錢的環節,大部分人就退縮了,最終他們連塊地皮都沒能拿下來就失敗了。
當然,這種一旦辦成能有很大優惠的事不會因為一個人的失敗而停止,2005年一個極有經商頭腦的溫州人趙智強向溫州市政府辦公室提交了一份報告:
市場營銷協會愿牽頭招納一批大專以上學歷在溫州工作兩年以上,擁有部門經理以上職務的營銷管理人才或具有相當職稱的技術人才,開展個人合作建房。
當時的趙智強擔任著溫州市市場營銷協會秘書長,他曾經又搞過房地產,所以對此事非常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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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雖然不像北京那樣是超一線大城市,但這里的人對房子的熱情非常高,在趙志強提出合作建房的2005年,當地的房價已經達到了1.2萬一平,一套90平的房子價格就高達百萬,這在當年對大部分人來說都很吃力。
所以趙智強提出的“可以省30%的錢”的合作建房對工薪階層來說,是正中痛點的。這個項目一推出就得到了社會上的熱烈支持,很快就有300多人報名。
這報名也是有條件的,趙智強最后只挑中了三種人:一、溫州市市場營銷協會的會員,二、在市區工作和生活的郊區人員,三、卻沒有房子的困難戶。除了第一種近水樓臺無可避免以外,后面兩種趙智強都是出于助人心理的,這也是此項目的初衷。
經過篩選,有256人成了合作建房項目的會員,根據房子的大小,他們各自注入了56萬元和38萬元的資金。這比起當年動輒百萬的房子來說,已是大實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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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湊夠了錢以后,接下來就是要拿地了,2006年11月15日,趙智強委托開發商,以1.0458億元人民幣拍得了蒲州街道江前村三產安置地塊。
有了地,所有參與者就更加期待了,他們為這個住宅小區取名為理想佳苑,諧音就是理想家園,滿滿都是希望啊。
按照他們的規劃,該小區會修建7棟樓,其中的一棟是15層,一棟是14層,兩棟是9層,三棟是6層,加起來正好是256戶。小區的總建筑面積是2.55萬平方米,配備了家用停車場,總體來說還是很方便的。
不過他們沒有相應的建筑和施工資質,便委托了瑞安市正源房地產開發公司來做建設單位,中城集團則是具體施工方。雖然也收取了一定的費用,但比起在外面找開發商買房子還是實惠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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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有了,地有了,施工、建設都有了,256位參與者本以為能很快看到自己的房子拔地而起,但沒想到真正要實施了卻困難重重。首先建房是需要證件的,個人合作建房也不例外。
一般的房地產行政審批都比較快,但個人合作建房這種類型的沒有先例,相關部門也不知道該如何審批,當地政府也很迷惑,不知道這樣的方式合不合法。
就說一個最基本的問題,理想佳苑到底屬于保障房還是商品房?怎么說都有理,但就是沒辦法確認這種新型模式。
政府也不是要刻意刁難,只是怕出錯,自己解決不了就只能上報,報上去后上級單位也沒遇到過,所以還是得下來調研,直到2009年1月住建部才確定“理想佳苑項目是普通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與現行的政策無沖突”,發了建設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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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5日趙智強等人就已拍得地皮到獲得開發許可證,用了兩年多的時間才拿到建設許可證開始動工,出師就不太順利啊。
而開工之后,種種問題也隨之而來,他們有256個會員參與,人多,聲音也會多。有一個詞語叫做“眾口難調”,每個人的喜好都是不一樣的,如果發生了沖突,那就會要經過反復協商,如此一來極其耗費時間。
開始施工的第一年,理想佳苑就有過兩次長時間的停工,第一次是部分會員對開發公司的設計方案不滿意,提出要修改,但他們的方案其他一部分人也不滿意,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工期只能暫停了數月。
第二次就是有人對工程核算的價格有異議,發生了一點小爭執,這讓施工方也有些脾氣了,本來他們利潤就不高,還這里有意見,那里有意見,所以就又停工了。這次停工的時間還比較長,直到2010年6月才繼續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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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之后,理想佳苑終于竣工完成。可即便房子已經建好了,并不就意味著他們能夠住進去,因為在程序上還有銷售的問題。理想佳苑是以普通商品房的開發程序報批的,按照當地的文件規定,商品房必須要在網上進行銷售。
所以他們并不能按照自己預想的自己分配,只能是作為該項目的股東,享受分紅。若是參與的256人想獲得理想家苑的房子,只能自己再掏錢買回來,當然,如果自己不買,房子賣掉后他們也能從中獲取一部分收益。
為何會如此呢?因為這個項目從花1億多元拍到地皮之后就發生了變化,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想要將理想佳苑立項,第一道門檻就是需開發商自有資金比例超過35%。
然而,受他們委托的瑞安正元房產開發公司不可能會出這35%的自有資金。所以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這256名會員就與瑞安正元房產開發公司重新簽訂了入股協議。這意味著,他們的個人合作建房的性質已經發生了變化,身份也由會員變成了股東。
按照規定,集資人無權按照出資份額來拿到其中的房子,于是就這樣卡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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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兩年后樓市出現低迷的局面,經相關部門批準,房子可以向出資人定向銷售,集資人們才拿到了屬于自己的房子。這來來回回數年,加上期間一些額外的支出,算下來他們也沒省下多少錢。
并且真要說起來,本質上趙智強還是沒有逃脫開發商,只是他與集資人們變成了一個新的開發商團體而已,與他們的初衷已經完全背離了。
因為這中間波折太多,得房也難以確定,所以這曾炒得無比火熱的個人合作建房,最終也落得一地雞毛,如今很少有人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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