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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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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圖書出版過程中,地名錯誤類型多樣,例如因地名字形相近而誤,因地名變更而誤,因不熟悉地名使用規范而誤,地名隱含政治導向性問題等。編校人員在審校書稿中易忽視地名錯誤,因此地名錯誤成為圖書中常見錯誤之一。圖書中地名錯誤大則涉及國家主權、領土完整、民族尊嚴和國際關系等政治導向性問題,小則關乎出版物的編校質量和出版社形象。因此,圖書審校工作絕對不能忽視地名核查工作。文章查閱國家和新聞出版行業關于地名正確、規范使用方面的法律和規定,并分析圖書質量檢查、審校工作和日常學習中發現的常見地名問題和錯誤,重點從圖書審校中涉及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及國際關系的地名問題、地名譯名不規范錯誤、地名字形和字音錯誤、地名括注情況、小地名規范使用等方面,總結圖書審校工作中重視核查地名的主要方向。同時,文章還列舉了一些在圖書審校工作中常參考的關于地名正確、規范使用方面的文件和規定,以及核查工具書和網站,旨在幫助廣大圖書審校人員明確地名核查的主要方向,慎重對待地名核查工作,規范使用地名,避免地名錯誤,提高圖書編校質量,促進地名使用規范化和標準化。地名錯誤類型較多,地名又具有時代性,處于不斷變化中,因此地名核查工作既要注重規范性,又要注意時代性。
關鍵詞:圖書審校;地名問題;核查地名;地名規范化;核查資料
地名錯誤成為圖書中常見錯誤之一,且錯誤類型多樣,如因地名字形相近而誤,因地名變更而誤,因不熟悉地名使用規范而誤,地名隱含政治導向性問題等,編校人員在書稿審校中易忽視地名錯誤。《圖書編校質量差錯認定細則》第十六條規定,人名、地名、單位名稱要正確。但是從圖書質量檢查、日常工作和學習情況來看,圖書中地名易出現錯誤,地名使用情況不容樂觀。下面從圖書審校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地名問題,總結重視地名核查的主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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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查是否有涉及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及國際關系的地名問題
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民族尊嚴不容侵犯。“在使用地名時,要體現國家和民族的利益,要符合國家的外交政策,這根弦是千萬不能放松的。”因此,在圖書審校中要時刻繃緊政治導向這根弦,參考《公開地圖內容表示規范》《關于正確使用涉臺宣傳用語的意見》《新華社新聞信息報道中的禁用詞和慎用詞》等文件和規定,核查書稿中是否有涉及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等方面的地名問題。例如,遇到涉及我國港澳臺的內容時,要高度注意,核查相關資料,使用規范表述;出版中國全圖必須包括南海諸島、釣魚島和赤尾嶼,不能省略;南海諸島的島礁名稱,按照國務院批準公布的標準名稱標注;我國出版物中地名不采用西方稱謂,翻譯外文時一些地名應采用我國稱謂,如喜馬拉雅山、南沙群島等。
在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民族尊嚴等不受侵犯的基礎上,我國堅定奉行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堅持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同各國發展友好合作,推動構建新型國際關系。在圖書審校中,還應該核查書稿中是否有涉及國際關系的地名問題。例如,2005年1月,韓國宣布將漢城市的中文譯名改為“首爾”,因此,自2005年10月起,出版物新版、再版時,要對韓國首都中文譯名進行修改。另外,一些國家或地區可能出現改名的情況,圖書審校中要注意國家或地區名稱的變更情況,防止出現涉及國際關系的地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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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地名譯名是否翻譯錯誤
地名譯名未使用標準譯名也是地名錯誤類型之一。這類錯誤多是因為書稿作者或審校人員不了解地名譯名規范,對不熟悉的地名根據語音直接翻譯,或對一些常見錯誤地名譯名不敏感,又忽視地名核查工作。核查地名譯名包括核查外國地名譯名和我國民族語言地名譯名兩個方面。
《地名管理條例》規定,“標準地名應當符合地名的用字讀音審定規范和少數民族語地名、外國語地名漢字譯寫等規范”。《關于地名用字的若干規定》曾明確要求,“少數民族語地名和外國地名的漢字譯寫,應根據中國地名委員會制定的有關規定譯寫,做到規范化”。對于翻譯的外國地名,以中國地名委員會編、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外國地名譯名手冊》(最新版)為準,對于該書沒有收錄的一些地名,則以新華社發布的譯名為準。圖書中常見外國地名譯名錯誤,例如美國州名“德克薩斯州”應改為“得克薩斯州”,“阿利桑那州”應改為“亞利桑那州”,“喬治亞州”應改為“佐治亞州”,“路易斯安娜州”應改為“路易斯安那州”;城市名“波斯頓”應改為“波士頓”,“休斯頓”應改為“休斯敦”,等等。
對于我國從民族語言譯寫的地名,如新疆、西藏、內蒙古等民族地區的地名,應熟悉地名譯寫規則和常見地名譯寫錯誤,勤查資料,注意總結。常見錯誤如古地名“于田”應改為“于闐”,今“和闐”應改為“和田”,“準格爾盆地”應改為“準噶爾盆地”,“巴顏喀喇山”應改為“巴顏喀拉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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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查地名是否有字形、字音錯誤
字形、字音錯誤是圖書審校中常見的地名錯誤類型。漢字形近、音同或音近字較多,在書寫和錄入中易出現錯誤。審校人員不熟悉常見易錯地名,未重視地名核查工作,容易忽視地名錯誤。常見地名字形錯誤如把安徽“亳州”寫作“毫州”,新疆“哈密”寫作“哈蜜”,山東“菏澤”寫作“荷澤”,廣東“黃埔”寫作“黃浦”,山東“滕州”寫作“騰州”,上海“黃浦江”寫作“黃埔江”,江西“井岡山”寫作“井崗山”,河南“臨潁”寫作“臨穎”,湖南“郴州”寫作“彬州”或“郴洲”,等等。
另外,我國五個民族自治區的正確名稱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注意在簡稱內蒙古自治區時,要稱“內蒙古”,不要稱為“內蒙”。同時,在文字、圖表中不能把“自治區”以“省市”來稱。在多個省級行政區并列表述時,如果包含自治區,就不能僅以“省市”來概稱。如“廣西、四川、重慶、云南、湖南等省市”應改為“廣西、四川、重慶、云南、湖南等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廣西、四川、重慶、云南、湖南等省級行政區”。
地名字音錯誤多,一方面是因為一些地名保留古音或方言讀音,與現代漢語讀音有差異。另一方面是因為地名中有多音字或生僻字,容易出現注音錯誤。如(括注左側為地名易錯讀音,右側為正確讀音):安徽六(liù→lù)安,山東蚌(bàng→bèng)埠,山東單(dān→shàn)縣,河北樂(lè、yuè→lào)亭,安徽歙(xī→shè)縣,四川犍(jiàn→qián)為,等等。在地名有注音時,一定要查工具書。如“堡”字,在北京十里堡中讀pù,在天津大黃堡中讀bǎo,在陜西吳堡中讀bǔ,同一字在不同地區讀音不同,要注意區分和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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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查地名括注是否“古今”對照
地名具有相對穩定性,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首都是北京。但從長久歷史發展來看,由于政權更迭、區劃撤并等,地名又處于不斷變化中。地名“用字變化與否,何時變的,怎么變的,都必須以可靠的文獻事實為依據,不能想當然”。以北京為例,《辭海》釋曰,“古代稱‘薊’。春秋、戰國時為燕國都。秦為廣陽、漁陽、上古等郡地。漢屬幽州刺史部,唐屬幽州。遼時建為陪都,建號南京,又稱燕京。金時正式建都,稱中都。元為大都。明、清稱京師,通稱北京。民國初期亦都于此。1928年設北平特別市,1930年改北平市。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建為首都,改設北京市”。
地名還具有時代性,因此在圖書審校中,為規范使用地名和便于讀者閱讀,應對古地名或舊地名加括注,并對全書括注的今地名有無情況和對照與否進行核查。如古地名“元大都”后括注“今北京”。同時,在核查古地名和舊地名括注時,要注意古今地名要對照,括注地名所指不能錯位。在具體的語言表述中,應尊重地名的時代性,不能以今說古。
錯例:
(1)從幾次重大考古發現來看,1970年陜西西安何家村窖、1982年江蘇丹徒縣丁卯橋窖和1987年陜西扶風法門寺地宮所藏金銀器,能夠反映唐代金銀器的全貌。
(2)明萬歷十三年(1585),黃道周出生于福建漳浦銅川(今東山縣)。
(3)西漢時期,四川經濟文化繁盛,又受長安及中原崇尚奢華、熱衷厚葬風氣的影響。全國僅存的26處近50座基本完好的漢闕中,過半在巴蜀。
分析:(1)使用舊地名,未括注今地名。2002年撤銷丹徒縣,設立鎮江市丹徒區。因此,“江蘇丹徒縣”后應括注“今鎮江市丹徒區”。(2)括注地名古今不對照,以大地名指小地名。古福建漳浦即今福建東山縣,因此括注應改為“今東山縣銅陵鎮”。(3)以古地名說后來事,“四川”之名起于北宋,此例最簡潔恰當的改法為“四川”和“巴蜀”互換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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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核查小地名是否冠以大地名
地名具有區別地域空間、便利人們交往和生活的作用。出版物正確、規范使用地名,不僅反映了作者和編校人員對待地名的謹慎態度,對地名標準化和規范化工作的重視程度,而且有利于地名檢索和讀者閱讀。《圖書編校質量差錯認定細則》第十六條規定,小的地名應冠以省、市、地區名稱。譯名不合常規和無法判斷地域的地名和單位名,應當計錯。在圖書審校工作中,不了解小地名應冠以大地名的規范,部分編校人員往往容易忽略這一類型差錯。同時,不能將地名“張冠李戴”,如某書稿中錯把“江蘇徐州”寫成“浙江徐州”,把“江蘇鎮江”寫成“浙江鎮江”,出現知識性錯誤。
錯例:
(1)已出土的大量原始社會時期彩陶繪有鳥、魚、蛙等形象,最為典型的如1978年臨汝縣出土的鸛魚石斧圖彩陶缸。
(2)圖注“元李衎《竹石圖》大都會藝術博物館藏”。
分析:(1)和(2)都犯了小地名未冠以大地名的錯誤,造成地名跨級表示,使用不規范。(1)1988年河南臨汝縣更名為汝州市,因此“1978年臨汝縣”應改為“1978年河南省臨汝縣(今汝州市)”。(2)“大都會藝術博物館”為小地名,不熟悉博物館知識的讀者易產生閱讀隔閡,圖書審校中應在此博物館名稱前冠以國家名“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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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結語
地名錯誤是圖書審校中常見錯誤類型之一,地名問題大則涉及國家主權、領土完整、民族尊嚴和國際關系,小則關乎出版物的編校質量和出版社形象,絕對不能馬虎。因此,圖書審校工作中,核查地名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
編校人員要具有強烈的政治意識、責任意識,重視地名核查工作,正確規范使用地名。熟悉與地名命名、變更、規范使用等相關的規定,如《地名管理條例》《公開地圖內容表示規范》等。勤查關于地名規范化和標準化的工具書和網站,工具書如《現代漢語詞典》《辭海》《中國古今地名大辭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名詞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手冊》及專業地圖出版社出版的地圖(如《中國歷史地圖集》、中國地圖、世界地圖)等,網站如自然資源部官方網站、國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天地圖、中國·國家地名信息庫等。平時注意總結常見地名錯誤和問題,多看時事新聞,關心國家和國際大事,關注出版行業微信公眾號。在書稿審校中,應該謹慎對待地名錯誤,有錯必改,改必有據,促進地名使用規范化和標準化。
作者:李維杰
來源:《新聞研究導刊》2023年第8期
選稿:宋柄燃
編輯:江 桐
校對:周 煜
審訂:王玉鳳
責編:宋柄燃
(由于版面內容有限,文章注釋內容請參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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